近日,溫州市教育局印發《2021年溫州市初中畢業生體育學業考試實施辦法》。該辦法明確,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時間為2021年4月上旬至5月底,具體由溫州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測試對象為所有參加升學(指升入普高、職高、中專、中技等學校)考試的初中畢業學生(含在外地就讀、戶籍在本市的應屆初中畢業學生及本市戶籍往屆初中畢業學生)。
測試內容:體育考試以《義務教育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2011版)》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測試內容為基礎範圍。2021年體育考試採用電子測試方式(或其他統一方式),集中測試項目分為必測項目和選測項目,具體項目如下:
必考項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選考項目:在50米跑、立定跳遠、一分鐘跳繩、擲實心球、引體向上(男生)、一分鐘仰臥起坐(女生)、足球運球繞桿、籃球運球投籃、排球墊球、游泳等10個項目中任選3項。
測試要求溫州市各縣(市、區)可根據本地實際,從以上10個項目中確定不少於8個項目供考生選擇。每位考生必須在同一半天時間內完成4個項目考試(游泳除外),考生一經檢錄後即不得無故申請緩考。
根據《溫州市教育局關於印發溫州市初中畢業生體育學業考試調整方案的通知》(溫教體〔2019〕90號)要求,從2022年開始,實施新的初中畢業生體育學業考試辦法,各縣(市、區)要按照規定統一啟用電子儀器進行測試。
結合新的考試辦法,各地要做好前期宣傳準備工作,讓學生充分了解新的測試方案內容,適應考試器材,有條件的地區可以安排前期的模擬測試。
考試期間疫情防控預案請參照《浙江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秋冬季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和工作指引的通知》(省疫情防控辦〔2020〕117號)要求制定。
體育學業考試工作如有臨時調整,以上級有關文件為準。
成績評定:除游泳項目外,其他項目現場測試和成績評定均由儀器設備完成。部分縣(市、區)未採用儀器方式測試的,對各項目考試過程要進行錄影保存,同時需保留原始成績底單備查,並做好防偽工作。
普通考生體育各單項成績滿分為10分,總分為40分,4個項目按照實際測得的成績之和計入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成績。
免考生包括以下三類:
第一類:初中階段體育與健康課程免修,並已于2020年底前在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免於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或有嚴重疾病(應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的學生,須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免考。經批准同意免考的學生方可參加高中錄取,體育成績按30分計入學業成績。
第二類:對身體發育不正常,如侏儒症(女生1.3米,男生1.4米以下)、肥胖症(須經疾控中心檢測認定)、畸形(如嚴重脊椎彎曲、雞胸、明顯為O型和X型腿等),以及在考試前或考試期間,因心血管疾病或其他傷、病不能參加激烈運動的考生,經縣級以上醫院證明和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可不參加考試,體育成績按30分計入學業成績。
第三類: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殘疾學生體育中考相關政策落實工作的通知》規定,對確實喪失運動能力的殘疾學生(具有殘聯核發的殘疾證書並經縣級以上醫療部門喪失運動能力的鑒定),由學生家長提出申請,學校審核,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後,可不參加考試,體育成績按40分計入學業成績。
上述第一、二類考生如要求參加考試的,該考生和家長必須在全面評估後方可申報,如考試過程中發生安全問題,由考生和家長負責,測試成績按實際得分計入學業成績。
對具有縣級以上醫院證明,考前有嚴重傷、病和女生例假的考生,經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在考前辦好緩考手續。緩考學生應在原定考試日期以後10天內完成考試。確有特殊情況未按時參加考試的考生,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可以申請一次補考。
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時間為2021年4月上旬至5月底,具體由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學生須在規定時間內集中參加考試,如無故放棄考試,高一級學校不予錄取。
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工作在溫州市教育局統一領導下,各縣(市、區)分別成立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考試工作的管理、監督和協調,確保“公開、公平、公正”地進行。各學校應成立工作領導小組,確保學校考試工作規範有序進行。
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工作是對學校體育教學品質及學生體質健康水準的一次檢驗。各地各校要充分認識考試工作的重要意義,加強宣傳教育,幫助學生家長了解考試內容、目的及意義;要按照學校體育工作要求,開足開齊上好體育課,開展大課間及課外活動,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體育鍛鍊時間。要把工作重心落在學生經常性科學鍛鍊這個根本環節上,注意防止和克服只抓考試項目、忽視平時體育課和其他體育鍛鍊等不良傾向。
各地各校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廣泛開展考前安全教育,加強考生適應性訓練,結合體育考試特點,加強科學指導,考前組織學生鍛鍊的運動負荷要適宜,防止傷害事故發生。要完善體檢制度,特別重視對考生健康狀況的督查,嚴禁有心血管等疾病(或醫囑要求避免劇烈運動)的學生參加考試。要教育引導學生及家長堅持實事求是,既不隱瞞也不虛報病情,不參加與自身身體狀況不適宜項目的測試。學生赴考時,學校要認真做好組織管理工作,高度重視往返途中安全工作。各考點要落實安全責任,制定現場考試應急預案,嚴格開展運動場地和器材安全檢查,強化過程監控,消除因場地、器材設備和組織工作不當等各種不安全因素,確保考生順利完成考試。加強安全保障,考點必須全程配備救護車和醫護人員,防止傷害事故發生。
各地各校必須保證體育學業考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健全考試製度,嚴肅考場紀律,嚴格監督機制,堅決杜絕舞弊事件發生。對違反紀律和考試舞弊者,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溫州市教育局成立溫州市體育考試紀律監督巡視組,加強對縣(市、區)考試工作的檢查和監督。(溫世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