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六個月!甌海大道上逆行男子獲刑

時間:2021-01-26 16:12:47 來源 : 中國網溫州 作者 : 溫世萱

2020年5月逆行駛入甌海大道,造成三人受傷、五車不同程度受損的案件終於宣判。近日,龍灣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被告人葉某波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

2020年5月22日中午14時32分許,市區甌海大道發生一起5車受損事故,當事人葉某波一輛台州牌照的白色奧迪車,逆行在甌海大道(市區往機場方向)上京隧道出口200米處(臨近龍騰路下匝道口)迎面撞向正常行駛的多部車輛,造成3人受傷、五車不同程度受損的嚴重事故。由於事發地點位於城市高架橋主幹道,且該起事故事發現場以及逆行視頻被監控和其他車輛行車記錄儀拍下並在網路上發佈,在當時引發非常高的關注度。

經車速鑒定,葉某波駕駛的白色奧迪車在事故發生前通過甌海大道主道西向東龍騰南路交叉口路段的速度約為108~117km/h;事故發生前通過甌海大道主道西向東龍騰南路下匝道口路段的速度約為125~134 km/h。

經鑒定,該起事故共造成車輛損失21.7萬餘元,導致賓士轎車司機孫某重傷二級,葉某波的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奧迪車上乘客葉某波的姐姐輕傷一級損傷。經法醫精神司法鑒定,葉某波案發時患惡劣心境,但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另查明,在本院審理期間,葉某波家屬與各被害人達成和解協議,並已分別賠付各被害人,各被害人出具諒解書對被告人葉某波的行為表示諒解。

法院經審理認為,葉某波在城市快速路上駕車逆向行駛發生事故,危害公共安全,致一人重傷,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3萬餘元,其行為已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鋻於葉某波家屬已經賠償各被害人的經濟損失,後者對葉某波的行為表示諒解,可予酌輕處罰。據此,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現,遂作出上述判決。(溫世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