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片近海域,溫州“承包”了!

時間:2021-01-11 16:13:14 來源 : 中國網溫州 作者 : 溫世萱

日前,溫州市印發《溫州市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攻堅三年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為2020—2022年全市近岸海域水污染防治定下主要目標和任務。

主要目標‍‍

到2022年,溫州市近岸海域水環境品質達到國家、省考核目標要求,並保持穩定向好。溫州市近岸海域水質優良率3年均值比近3年(2017-2019年)提高3個百分點以上。力爭“十四五”期間近岸海域水質優良率均值比“十三五”期間提高5個百分點以上。

全市入海河流總氮、總磷濃度得到有效控制,海洋生態紅線區面積佔溫州市管理海域總面積的比例不低於30%,大陸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於35%,海島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於78%,生物多樣性保持穩定。

主要任務

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到2022年,全市新擴建污水處理廠10個、新增日處理能力14萬噸。縣以上城市污水處理率保持在96%以上,全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保持在75%以上。加強城鎮污水處理廠清潔排放技術改造,到2022年,完成清潔排放技術改造24個、改造規模為30萬噸/日。科學推進污水污泥處理和污水再生利用設施建設改造。新建城鎮污水處理設施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標準設計建設,同步考慮尾水再生利用相關要求,提升出水水質和再生水利用率。加快污水收集管網建設和雨污分流改造。

水生化需氧量濃度低於100毫克/升的城市污水處理廠需制定“一廠一策”系統化整治方案,明確整治工作和措施,提升管網收集效率。鞏固剿滅劣Ⅴ類水和消除黑臭水體成果,到2022年,力爭各縣(市、區)、功能區全面建成“污水零直排區”。全面壓實河(湖)長制,確保水環境長治久清。

按照“整治一批、提升一批、示範一批”的思路,推進有機化學原料製造、水産品加工、棉及化纖印染精加工、機制紙及紙板製造、棉及化纖製品製造、原油加工及石油製品製造等行業清潔生産改造,提升污染防治水準。

壓實企業主體責任,著力提升涉海危險化學品、油品等污染風險的應急處置能力。確保氮肥、磷肥、磷農藥、金屬表面處理等排放特徵污染物濃度較高的行業企業加強管控,嚴格達標排放,全面提升污染防治水準。加快提升改造企業廢水處理設施及工業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強化各類工業集聚區污染治理。嚴格環境準入門檻,強化近岸海域“三線一單”(生態保護紅線、環境品質底線、資源利用上線和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管控。嚴格常態化執法和實施強制性標準,推動能耗、環保、安全、技術達不到標準、生産不合格産品或淘汰類産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

全面推進“肥藥兩制”改革,控制種植業污染,著力減少農業化肥投入,到2022年,全面建立主要作物化肥投入的定額制度,化肥用量比2018年下降5%。支援有機肥、高效肥料替代傳統化肥,推廣精準施肥、高效施肥方式,推進國家級果菜茶有機肥替代化肥試點縣建設,年推廣應用商品有機肥8萬噸以上。

加大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蓋率保持在90%以上,日處理能力30噸以上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基本實現標準化運維。

淘海 蔣文勝/攝

採用斷面控制方法和總氮遞進式削減控制方法,實施總氮、總磷濃度控制,確保濃度只降不升。總磷排放濃度滿足各河流(溪閘)水環境品質目標要求。分級制定並組織實施入海河流(溪閘)控制計劃。對甌江、飛雲江、鰲江等3條主要入海河流持續實施總氮、總磷濃度控制。到2022年,各縣(市、區)、功能區按照流域生態治理要求,制定實施轄區內其他主要入海河流(溪閘)的總氮、總磷濃度控制計劃。推進入海河流(溪閘)污染物入海通量監測,逐步建立入海河流總氮、總磷監控體系,科學推進入海河流(溪閘)污染物減排。

堅持“一口一策”分類攻堅,確保全面完成入海排污口整治提升和線上監測全覆蓋。加強新建入海排污口的監管。開展沿岸入海污染源排口專項排查,通過“查、測、溯、治”,做到科學監測、分類治理。到2022年,實現排海污染源總氮、總磷排放零增長。推動海上監測與陸上巡查、執法聯動,定期公佈入海排污口達標資訊,接受社會監督。基本形成設置科學、管理規範、運作有序、監督完善的入海排污監管體系。

實施縣域養殖水域灘塗規劃,清理整頓禁養區內養殖行為,嚴格規範限養區內養殖行為。逐步減少灘塗養殖和傳統網箱養殖,鼓勵適養海域發展貝藻養殖,支援發展深遠海智慧化養殖。

全市域持續推進漁業健康養殖,提升行業管理水準,提高養殖核心競爭力,到2022年,漁業健康養殖比例達到70%以上,實現行業規範管理和産業轉型發展。

蒼南縣沿浦鎮下在村紫菜養殖基地 黃愛梅/攝

嚴格執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GB3552-2018),推動沿海船舶加裝船載污染物收集裝置或處理裝置。支援近海船舶按照環保、舒適、安全要求加快更新改造,嚴禁新建不達標船舶進入運輸市場,限期淘汰經改造仍不能達到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船舶。推進港口碼頭船舶污染物接收處置設施建設,確保污水、廢棄物轉運暢通;嚴格船舶(含漁船)檢驗監管,規範船舶(含漁船)修造企業管理,加強污染防治,打擊非法船舶(含漁船)修造企業,淘汰經整治仍不能達標的船舶(含漁船)修造企業。

開展美麗漁港建設行動,推動漁港污染防治設施建設和升級改造,落實漁港污染防治監督管理責任,建立健全漁港油污、垃圾回收體系。到2022年,全市沿海二級以上漁港全面建成(配齊)污染防治設施設備。加強漁業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的清理和處置。

葉旭霞/攝

堅持生態優先,加強圍填海項目監管工作。依法依規對存量圍填海區域開展生態評估。實施最嚴格的圍填海管控,嚴格管控存量圍填海區域,既留足生態空間,又加強生態利用,引導符合産業政策的戰略項目、重大項目、綠色項目生態利用存量資源。嚴守海洋生態保護紅線,選劃重點海灣河口及其他重要自然生態空間並納入紅線管理。

溫州洞頭藍色海灣整治行動“破堤通海”工程 趙用 陳明銘/攝

實施海岸線保護與整治修復行動。以綠色目標整治海岸環境,以景觀效果養護岸灘資源。統籌各類海洋資源開發活動,強化濱海濕地保護。實行濱海濕地分級保護和總量管控。加大典型生態系統保護力度,逐步恢復灘塗、濕地的凈化功能。以河湖安全流暢、生態健康、水清景美、人文彰顯、管護高效、人文和諧為主要目標,實施美麗河湖建設,營造更多更好更優的生態、宜居和綠色濱水發展空間,到2022年,區域三年累計建設美麗河湖20條。

實施漁場修復振興行動,嚴格控制海洋捕撈強度,按國家要求做好全市國內海洋捕撈漁船的管控,壓減漁船數量和功率。推進《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農業農村部令2018年第1號)實施,以底拖網、帆張網、三角虎網作業漁船為重點,加快捕撈産能淘汰退出。嚴控甌江、飛雲江、鰲江流域河口段魚苗張網作業及捕撈許可。推進海洋牧場建設,積極開展海洋增殖放流,到2022年,全市建設海洋牧場2個,投放人工魚礁5萬空方,增殖放流各類海洋水生生物苗種15億單位。(溫世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