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擅用高速公路用地現象説“不”!溫州多部門聯合開展空間整治活動

時間:2020-11-13 16:27:58 來源 : 中國網溫州 作者 : 胡俊劍 朱品廉

橋上是車輛呼嘯而過的高速公路,橋下卻堆滿了木材、網兜等可燃物,還有飼主養的雞鴨鵝狗與滿地糞便……這種“空地利用”既不安全,又影響城市文明衛生。11月13日,溫州市高速公路橋下空間聯合整治月活動正式啟動,向擅用高速公路用地現象説“不”。分段高速橋梁下的空間又寬敞又能遮風擋雨,受到不少人的“青睞”,時有出現擅自侵佔、傾倒垃圾、堆積雜物、破壞公路安全設施等情況。為此,溫州市交發集團、溫州高速交警支隊、溫州交通執法隊等部門聯合開展為期一個月的高速公路橋下空間整治行動。

簡短的活動啟動儀式後,聯合執法隊來到龍港市蘆浦片區鑒後垟社區。這裡有附近居民破壞高速護欄,進入橋下空地堆積大量木材,又有其他務工人員飼養家禽。“堆積大量易燃物對高速橋梁是個很大的威脅。”溫州市交通執法隊高速一隊三中隊隊長蔡煒説。易燃物一旦燃燒,除了明火危害之外,造成的煙霧還會給高速上快速行駛的車輛帶來極大危險,而經常駐留橋下進行飼養、搬運的人也面臨高速拋灑物帶來的致命危險。

早在4月發現該擅自侵佔情況後,三中隊就給責任人送去了公告,但被不理解、不配合的責任人撕毀。“我們耐心做工作,5月27日又重新送去公告,限期搬離。”蔡煒介紹説。在溝通無效、責任人拒不搬離後,聯合執法隊對木材進行強制搬離。“這些木材將搬運到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堆放點,待貨主前來接受處理。”

據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等相關法律,擅自侵佔高速公路用地,將面臨5000元以內的罰款。“我們還是以人為本進行處理。只要對方認識到錯誤並保證不再犯,一般情況下不會對其進行罰款處理。”溫州市交通執法對高速一隊隊長高宇説。不進行罰款處理,同時也是為了避免激化矛盾,推進與街道、社區共同維護高速橋梁安全。

“橋下空間也不是一定要閒置不用。”蔡煒説。雖然橋下閒置空地使用權不屬於當地街道或社區,但所有方對於當地規劃建設公園、球場等公益場所的需求非常支援,只要按流程進行安全評估審核,就可推進。“這樣更有利於與街道社區合作,分段打好群眾基礎,以便把維護工作做的更好。”之所以屢提合作,是因為力量緊張。“一個中隊才7、8個人,轄區高速卻高達近500公里。”一中隊中隊長葉建雲説。不僅如此,高速不便停車、橋下沒有道路,都讓維護工作困難重重。“我們一是與街道社區協作,二是向科技要力量,申請配備無人機。”

“(整治活動)要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溫州市交通執法隊副隊長曹立中説。據悉,整治活動期間,執法工作以宣傳為先、整治為後,將執法目的同執法形式有機統一起來,努力實現最佳的效果。(胡俊劍/文 朱品廉/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