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率全國之先推出民營企業精力減負20條

時間:2020-09-29 15:31:32 來源 : 中國網溫州 作者 : 中欣

敢為人先的溫州又有了創新之舉!9月28日,溫州出臺《關於規範涉企工作推進民營企業精力減負的實施方案(試行)》,率全國之先推出20條減負措施,助力企業聚焦主業,切實解決服務企業“過繁”“過度關愛”等問題,以實現溫州市涉企行為最規範、企業負擔最輕、企業家獲得感最強,形成全國全省可複製推廣的工作經驗和品牌。

據溫州市“兩個健康”辦工作人員介紹,《方案》幾經調研論證,多次徵求相關部門和企業意見,歷時兩個多月打磨而成,內容緊接中央和省委的天線,又立足溫州實際,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了新路徑。

《方案》中,明確精力減負對象為“四上”企業: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貿易業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資質建築業企業以及房地産開發經營企業。20條減負措施重點圍繞減輕企業參會負擔、合理統籌入企調研活動、規範涉企執法檢查行為、規範涉企數據報送工作四方面。‍

邀企參會、入企調研,一年不超過30次

“受公務邀請參會過多”“接待各級領導、機關單位安排的學習參觀、考察調研太頻繁”是企業反映較多的問題。如何妥善解決?《方案》提出,除企業家履行責任義務或參加特殊性會議等情況外,對有頻次限定要求的企業,邀企參會應尊重企業意願,年度頻次最高不超過30次(含入企調研頻次),不同頻次間隔原則上不小于7天。

另外,凡邀企參會的單位,須登錄“溫州民營企業精力減負管理系統”統籌,同步一次性做好記錄留痕。同時倡導企業相關負責人或業務骨幹參會,非必要情況,盡可能不邀請企業主要負責人。

嚴控約企頻次,是支援企業家心無旁騖辦實業的有效之舉。《方案》還鼓勵開短會、小會和視頻會議,儘量縮短會議時間。除特殊情況外,提倡“企業家發言結束即離席”。被邀請參會頻次明顯偏少且意願強烈的企業,同等條件下優先予以安排。

在入企調研方面,《方案》明確參照參會要求統籌管理(特殊情況下的專項調研除外)。調研前,若企業主要負責人出差在外的,原則上不得要求立即返回;若必須由企業主要負責人參加的調研,則應另行篩選企業。對於送政策、送服務以及專門針對該企業解決相關實質性問題的調研活動則不受頻次限制。

每月1至20日為“企業安心生産日”

為了嚴格規範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著力解決市場主體反映的頻繁檢查、隨意檢查等影響企業正常生産經營活動的問題,溫州市建立“企業安心生産日”制度。根據《方案》,除下列情形外,任何單位不得在每月1-20日對企業開展檢查: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産安全和環境保護與生態安全的檢查;國家和省級統一部署的檢查;針對突發事件、突發問題對特定企業開展的檢查或突發事件、突發問題發生後對同類企業開展的防範性檢查;辦理行政許可(審批),需到企業現場審查、核實企業相關資格、資質條件的檢查;執法部門因發現違法線索、處理投訴舉報等原因,對特定企業開展的檢查。

《方案》還規定,除國家、省統一部署和實名舉報投訴外,行政執法人員對企業進行執法檢查實行備案制度。入企執法檢查,一律掃碼留痕。此外,要運用“最多跑一次”理念,對同一企業的多個檢查事項, 開展“綜合查一次”行動,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對同一企業同一檢查事項進行檢查,沒有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除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有明確規定外,原則上每年只安排一次。同一涉企執法檢查部門的內部不同機構,應當就同一時間段對同一企業的各項檢查內容進行合併,實行統一檢查、聯合執法。對已安裝線上監測設施且監測全面、正常的企業,原則上不再到企業檢查。

在執法檢查過程中,《方案》要求,“問題清單”須一次性列清,嚴禁 “擠牙膏”式執法。對情節顯著輕微的問題原則上實行柔性執法、“首次不罰、告誡到位、下不為例”。

實現涉企共性數據“最多報一次”

傾聽企業呼聲,當好企業“客服”。一直以來,涉企數據的多頭多次報送廣受企業“吐槽”。為此,《方案》明確,除國家、省級涉企數據報送系統外,所有涉企數據報送系統整合歸併為一個系統,實行“企業填一次,部門並聯用”,實現涉企共性數據“最多報一次”。此外,探索數據需求部門自主使用商事主體授權賬號獲取相關數據,減輕商事主體數據重復報送、多頭報送的壓力;能夠通過資訊化途徑報送數據的,不得要求報送紙質版;對無法確認對方身份的數據報送需求,企業有權拒絕。

措施再好,關鍵要落地。據悉,該《方案》的實施情況將作為各地各部門營商環境建設和“兩個健康”工作成效評價重要依據。與此同時,溫州市將建立由第三方組成的市民監督團,開展社會監督。

“這些措施很接地氣,將‘尺度’和‘溫度’相結合,感受到了溫州對企業家的關愛和打造最優營商環境的決心。”原野農業集團董事長李星濤感言,《方案》進一步保護和激發了市場主體活力,給了企業家輕裝上陣、從容應對風險的後盾,企業家的獲得感大大提升了。(中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