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上午,溫州市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會上透露,溫州市出臺了《水庫山塘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已從7月1日起實施。這也是溫州市於今年在浙江省內率先出臺的水庫山塘運作管理的政府層面行政規範性文件。
水庫山塘是重要的水利基礎設施,在防洪抗旱、水資源保障、農業灌溉、水力發電等方面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説在和颱風洪水的抗爭中,海塘堤防是溫州最重要的盾牌,那麼水庫山塘則是特殊的武器。目前,溫州市現有水庫323座,其中大中型水庫20座、小型水庫303座;壩高5米以上的山塘907座,壩高5米以下的山塘1750座,數量眾多、分佈面廣。
“溫州市地形複雜多樣,山區面積廣大,降雨時空分佈不均,暴雨雨量集中,這些地域自然狀況對水庫山塘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溫州市水利局局長狄鴻鵠表示,水庫山塘安全管理工作,不僅直接影響工程本身效益的發揮,而且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責任重大。對此,溫州市委、市政府全面加大病險水庫山塘的除險加固和綜合整治力度。並率全省之先出臺水庫山塘運作管理的政府層面行政規範性文件,進一步加強安全監督管理,壓實安全管理責任,確保水庫山塘安全運作。
據了解,該《辦法》彌補了水庫山塘運作管理機制方面的短板,為水旱災害防禦工作提供了更加堅實的保障,進一步明確了安全管理職責,強化了安全管理要求,明晰了責任追究範圍和方式。如明確,市、縣兩級人民政府在每年汛期前,要公佈水庫山塘安全管理責任人,並在人員配備、資金籌措方面提出了具體的要求,確保了水庫山塘管理人員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水庫和重要山塘要逐步實現水雨情監測自動化,配置雨量、水位自動監測設施,這些設施的配置使水雨情能夠測得到、報得出、報得準和預警資訊有效傳遞,為水利防汛提供了堅強的技術支撐。
下一步,溫州市水利部門將通過多種形式、多種渠道,將《辦法》的相關規定點對點宣傳到水庫山塘相關責任人,營造加強水庫山塘安全管理的濃厚社會氛圍。對照責任人清單,對水庫山塘管理責任主體、主管部門和行政、技術、巡查“三個責任人”的履職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每一座水庫山塘管理責任清晰,確保責任不折不扣落實到位。督促指導水庫山塘管理責任主體加強工程安全隱患排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建立市級跟蹤、縣級督辦、管理單位落實的三級聯動機制,層層抓好落實,及時做好隱患整治銷號,確保工程安全運作、發揮更大效益。(朱建波 朱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