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6月1日將實施

時間:2020-05-12 11:25:28 來源 : 中國網溫州 作者 : 朱建波

2020年5月11日15時,溫州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召開“溫州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新聞發佈會,正式宣佈溫州市出臺了《溫州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將於2020年6月1日施行。

據了解,溫州市高度重視地方標準的管理工作,在獲得地方標準制定權之後,即組織開展溫州市級地方標準規範復審和清理工作,溫州市市場監管局會同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對63個市級地方標準規範進行認真細緻的復審,復審後直接轉化10個、廢止10個、繼續制定8個、修訂後轉化35個。

“經過前期復查,我們發現此前制定標準規範過程中,存在重立項輕研製、只制定不實施和標準品質不高等突出問題。”溫州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王清秀説,為此,溫州市市場監管局于去年9月就著手調研,結合溫州實際,幾易其稿、幾經審改、多次研討,制定出臺了該《辦法》,以規範地方標準研製和管理。

《辦法》共十章48條。第一章總則,主要介紹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的制定目的、適用範圍、制定原則、部門職責。明確了地方標準由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報。地方標準為推薦性標準。

第二章至第六章,主要介紹地方標準制定程式,分為“立項—起草—徵求意見—審查—批准、發佈和備案”等地方標準的全生命週期,詳細規定了工作流程、各部門工作職責、工作內容,並統一了需提交的十張配套表單等。

第七章至第九章,主要介紹標準實施、實施資訊反饋、評估和監督,以及標準的復審時間、程式、檔案管理等。

第十章附則,如遇突發公共事件等情況,急需出臺某項地方標準的,由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經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簡化程式,儘快出臺。鼓勵在新技術、新産業、新業態、新模式等領域,參照本辦法制定地方標準化指導性技術文件。

《辦法》體現了地方標準管理工作的全面性、可操作性和嚴謹性,成為地方標準工作的《作業指導書》。作為率全省地市級之先,首個出臺的《辦法》,具有創新性、引領性作用,體現“敢為人先、走在前列、幹在實處”的溫州人精神。相信《辦法》的出臺實施,將使地方標準管理有章可循,並更有序、更規範。制定實施溫州市地方標準,將有利於加強溫州市地方特色産業、文化傳統的保護管理,總結提升長期實踐中形成的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經驗,形成統一規範的“溫州標準”,助推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造福於民,造福于社會。(朱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