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上午,武鳴縣委書記黃國健主持召開“心中有民”正反典型案例分析會,要求通過正反典型案例弘揚先進,吸取教訓,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良好的精神狀態和紮實的工作作風,高標準、高品質地抓好這次“四有”主題教育實踐活動!
分析會將武鳴縣2014年各鎮城鎮化基礎設施建設作為正面典型案例。2014年,武鳴縣各鎮加強城鎮化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城鎮管理水準,體現了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關於“加快推進城鎮化建設步伐”的精神。在建設的過程中,項目建設工程領導小組和各鎮各相關單位分工落實責任,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精心組織實施,抓好項目工程建設各項工作,抓出了成效。同時,充分尊重民意,積極採納群眾意見建議,從群眾最關心、最關注的問題入手,做到心中有民,不斷改善群眾的生産生活環境。各鎮通過整治和改造,街道路面清潔乾淨,鎮容鎮貌整齊美觀,市場秩序井然,道路暢通,得到了廣大群眾的充分肯定。與會人員觀看了相關專題片,就案例進行了分析併發表自己的看法。大家認為,工作做得如何,群眾的評價是最重要的。要辦成事辦好事,就要做到心中有民,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轉變工作作風,與群眾談心交心,徵求群眾的意見建議,調動群眾積極性,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與群眾達成一致意見。
會議將鑼圩鎮鎮村幹部收取群眾危房改造好處費作為反面典型案例進行了深入剖析。縣委書記黃國健、縣長梁平江分別代表縣委班子、縣政府班子分析了案例中的責任、思想根源,明確整改方向。縣領導農光健、寧敏升、石岩對照該案例,認領各自的責任,進行深刻分析。鑼圩鎮鎮村幹部收取群眾危房改造好處費案件,雖然違法違紀主體級別低、涉案數額不大,但涉及群眾多,侵害了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影響了黨的農村政策的有效貫徹落實,敗壞了黨風、政風和社會風氣,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對此,大家也作了自由發言,認為該案件的發生是由於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幹部的教育、監管存在缺陷,警示教育沒有發揮作用,制度不夠健全,惠農政策宣傳不到位等。
縣委書記黃國健在會上表示,大家對好的典型進行了學習,要繼續發揚;對反面典型也從中搜尋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個人和班子進行認領責任,並就在做到心中有民的基礎上進一步防範錯誤的發生談了自己的看法,尤其是從制度、教育、監督方面提出了很好的建議,大家都很坦誠。黃國健指出,好的典型我們可以學到好的東西,壞的典型我們從中得到啟示,要防止侵害群眾利益的行為發生,希望大家通過今天的典型案例,切實做到心中有民。此外,黃國健要求縣委組織部、縣紀委以及縣住建局要對反面典型案例中反映的問題作進一步研究,落實好農村危房改造項目,嚴格落實惠民資金,最大限度保障群眾利益,杜絕此類案件的再次發生。同時,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根據黨風廉政責任制,該追究責任的要追究責任,要嚴肅認真地處理,決不能手軟,以這個案例警示教育廣大黨員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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