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經過連續幾個月的調查取證和認真質證之後,南寧市環保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對存在偷排高濃度生産廢水及線上監控弄虛作假等嚴重環境違法行為的蒲廟造紙廠,處以高達430多萬元的罰款,這是廣西今年以來開出的最高單筆環保罰單。
根據邕江沿岸群眾舉報,環保部門經過3天週邊暗訪調查摸底,2014年10月23日淩晨1點多,自治區環境監察總隊聯合南寧市環境監察支隊對南寧振寧工業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所屬的蒲廟造紙廠進行夜間突擊檢查,當場查獲該廠偷排高濃度生産廢水的環境違法行為。
隨後,經檢查核實,環保部門發現蒲廟造紙廠存在以下環境違法行為:超標排放水污染物,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處理設施,廢水未經深度處理最終通過廢水總排放口排入邕江,以及線上監控數據弄虛作假,規避廢水自動監控設施監控,掩蓋真實排污狀況。
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監察總隊副總隊長汪劍靈告訴記者:“ 蒲廟造紙廠這些行為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現場監督檢查辦法》等規定。環境違法行為和所造成的社會影響極其惡劣,違法事實確鑿,環保部門將依法予以嚴懲。”
在經過幾個月的反覆調查取證和認真質證之後,南寧市環保局依法對其開出高達430多萬元的鉅額罰款,同時要求企業限期整改。
廣西壯族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副廳長鐘兵對記者説:“今年我們廳的工作主題定位為環境監管執法,下一步我們還將嚴格執法,扭轉環境執法失之於寬、失之於軟的局面,對環境違法行為堅決打擊、絕不手軟,使企業不敢違法,違不起法,倒逼排污企業依法治污。我們也希望通過實施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的制度,讓廣大人民群眾積極參與到與環境違法行為的鬥爭中來,形成全社會共同保護環境的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