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5”,廣西保監局發佈消費提示——
買保險時這些説辭不能信
商業保險在現代生活中無處不在,如何才能避免糊糊塗涂買保險?答案是,你需要“有心”,對保險銷售中的一些説辭是真是假“心裏有數”。今年“3·15”,廣西保監局發佈消費提示:有幾種行銷員慣用的説辭,其實不靠譜。
説辭1 先簽字,條款拿回去慢慢看
案例:“您先簽字,條款可以拿回去再慢慢看。”前不久,南寧市民小劉買了一份商業保險,填寫投保單時,業務員讓她在指定地方填資訊並簽名。因為和業務員比較熟,小劉沒細看便照做。
繳費幾天后,業務員送來保險合同和發票,小劉又沒看,隨手放進了抽屜。兩個月後,她突然想起這份保險,決定好好看看。結果她傻了眼:她所投的是養老型保險,並非當時自己想買的重大疾病保險。由於已過10天的投保“猶豫期”,此時退保,損失肯定不小。小劉唯有自咽苦果。
消費提醒:有不少消費者認為,保險條款有七八頁之多,沒法一一細看。對此,廣西保監局提醒,保險條款是保險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清晰地告訴消費者保什麼、不保什麼,什麼能賠、什麼不賠。如果是首次投保,最好還是花點時間認真閱讀,確認了解清楚條款之後再簽名。尤其是其中的免責條款,更要逐字逐句閱讀清楚。
説辭2 先簽名,其他資訊幫您填
案例:梁先生説,投保車險時,部分保險代理人、代理機構會告知車主只需簽名,其他資訊不用管,他們會代填。但他曾發生過交通事故,理賠時發現,保單上所留的投保人電話並不是他的,而是保險代理人的。由於沒有客戶的真實有效資訊,保險公司沒能及時聯繫他並提供服務。
消費提醒:投保時投保人都需要親自、真實填寫,尤其是填寫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聯繫電話、聯繫地址時,一定要真實有效,因為這些資訊是保險公司為客戶提供後續服務的基礎。
説辭3 回訪時,全部回答“是”
案例:前陣子,張女士通過朋友買了一份保險。朋友告訴她,保險公司會有例行的電話回訪,讓她全部回答“是”或“清楚了”就可以了。接到回訪電話後,她沒細聽,都籠統回答“是”、“清楚了”。一年後,收到保險公司的紅利通知時,張女士發現收益太低。翻出合同,她發現合同裏已説明,收益都是預期的,只能保證最低利率。
消費提醒:保險公司的電話回訪,是為了維護消費者的權益,了解投保過程是否存在銷售人員誤導、欺騙等違法行為,因此一定要認真接聽。回答“對保險保障範圍、免責條款、産品收益的不確定性、猶豫期權利是否了解”等問題,一定要想一想再回答。對所詢問內容,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必須明確提出,並要求公司派服務人員重新解釋。
説辭4 健康告知書全部選“否”就行了
案例:朱先生最近對一款健康保險發生了興趣,閱讀保險條款時,他發現有的問題不知道該如何回答。當他向銷售人員諮詢時,對方告訴他健康告知書全部勾選“否”就可以了。朱先生有些擔心,投保人有如實告知健康狀況的義務,假如全部勾選“否”,日後理賠是否會留下隱患?
消費提醒:“如果銷售人員誘導消費者不如實告知,不顧事實全部勾選‘否’,建議消費者更換銷售服務人員,或者直接舉報他。”廣西保監局有關人員表示,投保時不如實填寫“健康告知書”,或者提交虛假的體檢報告,都可能會被當做隱瞞病情、病史,在出險時可能會被保險公司拒賠,甚至還可能拿不回保費。
説辭5 這款産品收益比存款高
案例:王女士去銀行存款,工作人員熱情地問她短期之內是否會用到錢。當聽到短期不用的答覆時,工作人員馬上建議買理財産品,“收益率高,還有保障功能,需用錢時可以取出來”。在辦理投保手續時,王女士悄悄留了一份産品宣傳單。一晃兩年過去了,王女士前段時間去銀行查該産品收益,結果被嚇了一跳,收益很低,遠不如銷售人員承諾的收益。
消費提醒:保險主要功能是提供保險保障,雖然部分人身保險産品兼顧了理財功能,但都不適宜與存款片面比較。人身保險新型産品收益分為確定收益和不確定收益兩個部分,不確定收益是根據保險公司投資收益而分配的;銷售人員使用的演示收益率只是“假設”,不是“保證”。如果購買的是分紅保險,消費者可以每年查看《分紅通知書》來核實具體收益;如果購買的是萬能險,則可以每月登錄保險公司網站查閱結算利率計算具體收益;如果購買的是投資連結保險,可以每天查看賬戶凈值。
説辭6 跟存款一樣,可隨時支取
案例:袁先生前些天拿一筆閒錢去銀行存,工作人員向他推薦了一款理財産品,並稱該産品收益高,“跟存款一樣”,可“隨時支取”。購買後回到家,他才發現所買的是理財型保險,有一定的投資時間限制。
消費提醒:保險不是儲蓄,保單不是存單。保險理財産品真正的“賣家”是保險公司,如提前退保所退回的錢(保險單上稱為現金價值)有可能“少於”已交的保費。消費者投保前應詳細了解退保損失,要求銷售人員詳細説明。當發現銷售人員把保險産品當作存款來推薦時,可撥打12378向保險監管部門舉報。
説辭7 給愛車上“全險”
案例:“明明買的是‘全險’,為何不能全賠?”當自己的汽車發動機被水泡壞後,吳女士才得知,所謂“全險”,通常只指交強險、三者險、車損險、全車盜搶險、車上人員險,並不等於“全保險”。
消費提醒:廣西保監局指出,機動車輛“全險”不存在,“全賠”是誤導。如果發現銷售人員如此推薦時,千萬別相信。現有的保險産品無法涵蓋所有風險,任何一款保險産品都會有“責任免除”條款,凡屬“責任免除”所列情形,保險公司是不負責賠償的,對部分責任免除的,消費者可以通過購買相應的附加險種,如車輛被盜被搶、倒車鏡及車燈單獨損壞、車身油漆單獨劃傷、車輛自行燃燒、發動機進水後導致的發動機損壞、玻璃單獨破碎等來獲得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