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三嫌麻煩放棄申請
提取專項維修資金遭遇簽名難、申請時間久的問題,在南寧市不少小區都存在。據房産部門統計,3年多來,南寧市大大小小數百個小區,成功申請到的只有35個,涉及金額不到200萬元,平均每年只有60多萬元。
和宜蘭灣小區不同,家住江南區某小區的業主選擇了放棄。該小區業主王女士説,她家樓下的公共防盜門壞了大半年,一直沒人修。雖然買房時,她交了幾千元的專項維修資金,但整個小區總共有多少錢,多數居民都不清楚。大家聽説這筆錢可以使用,但一諮詢,發現程式非常麻煩。為了儘快解決防盜門的問題,她和鄰居索性湊了一筆維修費交給物業。
究竟有多少小區的申請被駁回,主管部門並沒有統計。不過,對於市民申請資金難的説法,南寧市房産資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也表示頭痛:大多情況下,是物業提出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方案,由於急於維修,但找不到業主簽字表決等原因,提交的申請材料並不齊備,甚至出現造假,“為保障廣大業主的權益,我們會將材料退回,要求補充”。
部門説法 “上車補票”有風險
南寧市房産資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稱,使用維修資金的難點在於“兩個2/3”。按照《南寧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資金的開支,需要專有部分佔該範圍內建築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2/3以上的業主同意。但現實中,部分業主參與公共事務的積極性差,往往導致業主簽字表決非常困難,很難達到“兩個2/3”的法律要件,“我們作為維修資金的管理單位,也很難解決這個問題”。
事實上,還有申請緊急維修的法定程式。當房屋安全鑒定機構鑒定為危險房屋,或者出現電梯故障、屋蓋漏水等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緊急狀況時,需要立即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更新或改造的,可由物業管理單位或業主委員會提出書面緊急報告,管理機構核實後及時通知財政部門預先撥款。
對此,宜蘭灣小區一名物管人員指出,關於緊急維修的情況,眼下全由管理部門一家裁定。該小區就是按照電梯故障申請緊急維修的,這符合相關規定註明的情況,但管理機構遲遲不啟動維修資金提取程式,讓人費解。
有市民建議,應由業主自行籌資維修,事後再向管理部門申請撥款。不過,上述負責人又稱,支取專項維修資金有明確法律程式,業主和資金的代管機構都應嚴格遵守。“先上車後補票”的方式,看似簡單,但存在一定風險和漏洞,“倘若業主墊資維修後,找不到規定數量的業主簽字表決,只能剩下一筆糊塗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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