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促進消費矛盾化解 商家對調解結果將不能翻臉
訊(記者 蒙進煌 實習生楊俏瓊)在工商部門、消委會這裡調解成功後,被投訴的商家還是有“翻臉不認賬”的可能,怎麼辦?3月5日,記者從廣西工商局了解到,廣西工商部門、消委會將與人民法院的調解力量聯合,由人民法院賦予調解結果強制執行力,以實現消費矛盾的有效化解。
是不是大大小小的消費糾紛,在和解不成的情況下,都要經過消委會、工商行政部門的調解,以及司法調解,最終鬧到法庭上去呢?在這樣的維權“長跑”中,消費者將耗費巨大的維權成本;而且,在消委會、工商行政部門的調解中,哪怕被投訴的商家與消費者達成一致意見並簽字確認,到了第二天也有“翻臉不認賬”的可能。
為有效整合調解資源,降低消費者維權成本,廣西工商局、廣西消委會與廣西高級法院達成了有關意見,就消費糾紛行政調解與司法調解,建立起銜接機制。此機制也將指導全區各市、縣(區)的人民法院、工商部門、消委會,結合實際進行行政調解與司法調解的銜接。
這些不同環節的調解,如何銜接?意見稱,各級工商機關、消委會在重大消費糾紛調解前,認為需要司法部門參與的,可根據當事人的意願,提請人民法院事前參與,採取聯合調解、委託調解或對調解結果司法確認的方式,由人民法院賦予調解結果強制執行力,以實現消費矛盾的有效化解。
“能提高調解的效率,降低消費者維權的難度。”廣西工商局消保處處長陳繼輝介紹説,此舉能縮短消費維權之路,降低維權成本;更有意義的是,調解結果具有強制執行力,避免了被投訴方翻臉的可能。
此外,調解銜接工作機制還包括設立巡迴法庭。據了解,全區各市、縣(區)基層人民法院將根據轄區處理消費糾紛案件的實際需要,在當地的工商局或消委會建立消費糾紛巡迴法庭,依法獨立、公開、及時審理案件。【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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