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考務安排
1、網上填報基本資訊提交完成,是否可以再修改資訊?
(1)填報資訊提交成功後,姓名不可以自行修改,身份證號碼不能更改;其他資訊在報名資訊未審核前或審核未通過,考生可以自行修改。
(2)已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需更改資訊,考生可填寫《報名資訊更改申請表》,向所選擇考區的人事考試機構提出申請,經核實,可更改姓名中的錯別字(同音字、形似字等),身份證號碼不得更改,其他報名資訊,未經招錄機關同意,不得更改。
2、公共科目筆試時要注意哪些事項?
(1)必須帶齊准考證、居民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兩證缺一不可。居民身份證必須與報考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一致。進入考場時要服從工作人員的安排。
(2)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一律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申論一律用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作答。報考人員自備橡皮、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
(3)不能將尋呼機、行動電話、電子記事本、計算器等與考試無關的設備、工具、材料帶至座位。
(4)考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組織、實施考試過程中,檢查考生攜帶物品,必要時使用安全監測設備或者以適當方式,對考生實行檢查,發現考生違反規定攜帶的用於或者可能用於作弊的設備、工具、材料等物品可暫扣。
(5)考試開始30分鐘後,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退場。
(6)不能將答題卡、題本、試卷、草稿紙等帶出考場。
(7)必須遵守考場規則,若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對故意干擾、破壞考試的人員,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門處理。
報考人員應在考試前一天熟悉考場地址和交通路線。
3、考試前遺失了身份證怎麼辦?
遺失身份證的報考人員,需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持其他與報名時填報的法定證件類型不一致的證件均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考務諮詢電話:0771—5505211
諮詢時間:2013年3月6日至3月20日(8: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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