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宗慶後2015年兩會的建議和議案
發佈時間: 2015-03-03 16:25:07 | 來源: 中國新聞網 | | 責任編輯: 沈曄
建議二:關於將審批制度改革落實到位的建議
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宗慶後
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簡政放權,推動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作為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要抓手,中央的改革方向無疑是很正確的,通過審批制度改革對企業鬆綁、放權來促進經濟發展。本屆政府執政以來,中央已經取消和下放600多項行政審批事項,一些省份行政審批事項取消甚至超過六成,國務院和各級政府是花了大力氣的,但是我們企業還是感覺並沒有鬆綁,為此,我建議政府從以下三個方面將審批制度改革落實到位。
1、優先清理針對企業的審批事項。審批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是要把經濟搞活,要給企業鬆綁。各級政府確實取消很多審批事項,但企業感覺沒有鬆綁,並沒有落到企業的實處。所以,下一步建議針對企業的審批事項先進行清理,哪些需要審批的把它公佈出來,除此之外按照法無禁止即可為的原則執行,不在審批清單的即屬於企業經營自主權的事項,企業可以放手大膽的幹。
2、政府要明確各類標準。審批制度改革後,也不用擔心“一放就亂”,關鍵是政府要把各類標準定好,符合標準的企業就可以自己去幹。例如各開發區要求企業做環評報告、環評審批、能源評估等,企業要花很多錢讓第三方來做評估報告,實際這種只要定好環境排放、能源消耗的標準,企業符合標準做即可。政府明確各類標準後,企業到政府那裏備個案,把一些基本資訊告訴政府並按標準執行,方便政府、社會輿論的管理、監督。政府要把不該管的堅決放給市場。
3、政府事中事後監管及問責要到位。政府明確標準後,並不是説什麼都不管,而是將工作重心從事前審批轉移到事中事後監管上來,對不符合標準的堅決予以查處甚至查封,而且企業出了問題負責監管的政府人員也要問責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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