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宗慶後2015年兩會的建議和議案
發佈時間: 2015-03-03 16:25:07 | 來源: 中國新聞網 | | 責任編輯: 沈曄
建議一:關於打擊網路謠言維護企業權益的建議
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 宗慶後
隨著當前資訊技術的不斷普及,我國已擁有世界上最大的網際網路用戶群體,迅速進入了“自媒體時代”。網際網路為社會公眾提供了自由發表意見的平臺,但也帶來了許多負面效應,其中網路謠言的肆虐更是越來越成為影響經濟發展與社會穩定的一大問題。少數在網路世界擁有一定影響力的個人或者機構,出於各種目的,對他人特別是一些知名企業及其産品進行詆毀,而大量不明真相的網民又紛紛對這些虛假資訊進行轉發傳播,往往造成極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和巨大經濟損失,對社會穩定亦帶來很大的不穩定因素。
以本人所在的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為例,近年來一直受到各種網路謠言有組織的大肆攻擊。2014年更是全年沒有間斷,例如有人炮製所謂的“科學實驗”,稱我們的營養快線産品烘乾形成凝膠,“能當避孕套”,而事實上這完全是正常的蛋白質凝結現象,我們日常生活中牛奶煮沸晾涼後表面形成一層薄膜也是這個道理。但謠言製造者就是利用消費者缺乏專業知識大肆造謠製造恐慌。另外還有謠言毫無依據地説喝我們的飲料會引起白血病、貧血、禿髮、缺鈣和軟骨病、智商不發育等等。截止2014年底我們一共蒐集到相關內容6000多條,轉發量達上千萬次,造成大量消費者不願購買我們的産品,銷量急劇下滑,給帶來鉅額的經濟損失。同時這種造謠行為亦造成老百姓對我國食品安全的恐慌,也對中國食品在國際上的形象造成了極大負面影響。
儘管有關政府部門和司法機關對打擊網路謠言亦採取了一些措施,但實際效果尚不明顯,網路謠言現象仍比較猖獗。為有效打擊此類違法犯罪行為,澄清社會風氣,特提出建議如下。
1、加大刑事打擊力度,形成對犯罪分子的高壓態勢。很多網路謠言不僅性質惡劣且危害極大,肇事者已涉嫌構成損害商業信譽罪或敲詐勒索罪,公安機關理應迅速介入迅速查處。但是目前確實存在立案手續繁瑣、偵查力度不夠、犯罪嫌疑人難以查獲、責任追究比較困難等一系列問題。我們認為網路謠言具有傳播迅速影響惡劣的特點,對經濟社會發展造成極大的損害,公安機關應當主動從速進行打擊。對於在網路上發佈攻擊他人的言論的,應當由發佈者來對其言論的真實性負舉證責任,只要受害企業提供了相關網路連結等基本資訊,公安機關就應當通過偵查手段追查發佈者並要求其對其言論舉證,如不能舉出充分的證據,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且即使發佈者沒有直接進行造謠詆毀,而是隨意發表誤導性、猜測性的言論而導致謠言傳播造成惡劣影響的也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只有這樣才能形成有效遏制網路謠言的法律氛圍。
2、儘快建立資訊的權威發佈平臺,有關職能部門應當切實履行職能,保障公眾對真相的知情權。事實上很多虛假資訊的偽科學面目是根本經不起分析與駁斥的,但很多時候擁有權威話語權的職能部門往往在謠言面前保持沉默,不出面進行澄清與正面宣傳,僅靠受害企業自身的努力,很難令公眾信服。因此建議要在相關法律中明確職能部門對於謠言的澄清義務,規定各職能部門在接受受害企業申請後一定期限內要對相關網路資訊是否屬實及科學真相作出澄清,否則就要進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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