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産假引討論:用人單位給不起 勞動者也休不起
發佈時間: 2014-08-13 11:10:28 | 來源: 新京報 | | 責任編輯: 君君
“我的提議是奔著理想去的”
新京報:你建議産假延長至3年,考慮過企業的看法嗎?
王幼君:我的建議本質是政府或者社保基金為女性提供資助,3年産假期間,和原來的單位沒有關係,也就是徹底離職,3年之後再進入就業市場。
新京報:目前法律為了保障女職工的就業權益,規定休産假期間,單位不得開除女職工。你的提議恰恰相反?
王幼君:我的提議和目前法律是一個補充的關係,並不衝突。女職工可以依照現行規定,也可以多一份選擇權。你希望帶孩子,那麼政府給你發放津貼;你希望繼續上班,就繼續遵循現有的産假規定安排。
新京報:你調研過女職工的意願嗎?
王幼君:我覺得願意不願意,看有沒有制度條件。我認為政府有義務創造這種條件。
我們企業1000多人,其中女職工佔一半多。我也問過一些女職工的意見,她們很多人是獨生子女,生完孩子回來工作身心俱疲,帶孩子受影響,工作晉級也不利,從職場競爭的角度來説,進步也很小。綜合來看,不如踏實帶三年孩子,再以全新的狀態殺回職場。
新京報:你認為幾年的職場斷檔,對女性的職業生涯不會有傷害嗎?
王幼君:可以通過政策安排解決。目前規定女性比男性早退休,但實際上,女性平均壽命比男性還長。我覺得女性産假可以和退休期“置換”,比如産假延長3年,退休期就相應延長3年。這樣也能避免女性在精力充沛的年紀退休。
新京報:你的建議似乎牽涉到多方面政策調整,你覺得可行性如何?
王幼君:我們本來就是奔著理想去的。今年實現不了,也要試著朝這個方向努力,也就是提供給媽媽們更多的選擇自由,同時給社會給企業減少一些負擔。
實際上,針對女職工産假是否“夠用”的問題,此前也有一些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發聲。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哈斯也提·艾力就曾建議,將産假延長至一年,還應為男士設立“陪産假”。2011年,全國政協委員張曉梅也曾提出“鼓勵部分女性回歸家庭,政府要補貼承擔家務勞動的家庭”。
該不該延長産假?延長多久合適?昨日,眾多網友在網上進行了熱烈討論,新京報記者也採訪了多位女性。
現行的女職工産假是否夠用?
昨天,受訪的多名女性反映,目前四五個月的産假長度,從育兒的角度來説,是比較“吃緊”的,可延長至半年到一年。
“延長産假有一定合理性。”中國傳媒大學南廣學院伍老師是一位七八歲孩子的母親。她介紹,生完孩子的前3年特別累,“白天上班,晚上回家還要帶孩子。”
31歲的國企職員鄒小姐稱,她當媽媽後,一年沒有睡好過。産假休了5個月回到工作崗位,沒多久就想到了辭職。“畢竟和工作相比,當好一個媽媽更重要。”
不過,多名受訪者均認為,産假休3年“有點長”。“休3年,基本就是把女性定義為一個家庭角色了,這不公平。”剛當媽媽的吳小姐認為,産假延長至半年到一年比較合理。從育兒角度來説,媽媽能有更多的時間哺乳、陪伴孩子。
一名從事媒體工作的準媽媽表示,産假延長至半年是較容易操作的,對個人、家庭和單位各方來説,都能夠平衡。“畢竟按照現有政策,將所有的産假加起來,也接近半年了。”
“3年産假後再就業”是否可行?
調查中,幾乎所有受訪者都不同意先辭職休産假、3年後再找工作的觀點。
30歲的陸小姐是江蘇人,在北京讀了研究生後通過考試進入一家事業單位。她表示,和男人“立業再成家”一樣,女人實際上也是“立業再生育”。自己通過數年的努力積累了一定的事業基礎,如果為了多帶兩年孩子,事業“回到解放前”,划不來。
網友Mingel指出,3年産假也意味著職業風險。産假3年後職業幾乎相當於重新開始,假設三年後再懷二胎,則幾乎可以獲得6至8年的帶薪假期,“這樣企業還會願意聘請育齡女性嗎?”
“準媽媽”白女士認為,如果辭職兩三年專門帶孩子,意味著和社會脫節,“除非媽媽能夠利用這兩三年時間進修,否則再找工作很難”。
不過,也有少數受訪者表示可以接受這種方式。企業員工羅小姐表示,産假休四五個月,自己的核心業務可能已經被其他同事取代了。與其説“靠邊站”,不如借著看孩子好好調整一下自己,重新找份工作。
【贊同】
如果生活壓力不大,休兩三年産假,避開自己狀態最糟糕的時期,何樂而不為? ——私企員工周小姐
【反對】
産假休3年就是典型的男人思維,一歲以後,孩子也需要爸爸多費心,當榜樣。並不是把媽媽拴在家裏看著,孩子就能教育好。——國企職員吳小姐
【適度延長】
依我的經驗看,能休夠六到七個月正好,孩子可以加輔食了,也不用在上班時間急著回去喂奶。能有一年更好,再多的話對於女性就業以及事業發展也不利。——網友小凡和小迪的麻麻
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溫薷實習生 鄭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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