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近日出臺了《漢江丹江流域水質保護行動方案(2014-2017年)》(以下簡稱《方案》),推動漢江丹江水源保護區水源涵養和水質保護的生態屏障全面建立。
《方案》明確,到2014年10月,南水北調中線工程通水前,漢江幹流出省斷面水質要保持Ⅱ類,丹江幹流出省斷面水質保持Ⅲ類以內,匯入漢江和丹江的一級支流水質達到Ⅲ類。到2017年末,漢江出省斷面水質保持Ⅱ類,丹江出省斷面水質達到Ⅱ類以內。兩江幹流省內各市、縣(區)界斷面和主要支流入幹流水質穩定達到水功能區劃標準。
為此,陜西擬通過5項措施,確保漢江、丹江水質持續、穩定達標。一是推進産業結構調整,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二是完善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生活污染治理。三是加強生態環境綜合整治,治理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四是深化工業污染治理,進一步削減工業污染。五是強化環境管理和執法,健全水質保護防控體系。
陜西省計劃把水質目標落實到每一個轄區、每一條支流、每一個斷面,實施“河長制”,把治污項目實施和監管措施落實到相應的單位和具體責任人。同時,按照“誰破壞誰補償”的原則,以斷面水質情況為主要指標,建立漢江、丹江流域上下游水污染補償制度。
此外,陜西省還將加強目標責任考核,將任務目標完成情況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目標責任考核體系,作為考核領導班子政績的內容和幹部任免獎懲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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