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4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印發,在煤電發展計劃中特別提出,我國計劃在“十二五”期間建設16個大型煤電基地,2014年鄂爾多斯、錫盟、晉北、晉中、晉東、陜北、寧東、哈密、準東等9個煤電基地開工和啟動前期工作規模7000萬千瓦,達到佔全國煤電總裝機比重8%的目標。
《意見》同時指出,2014年將繼續嚴格控制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煤電項目,新建工業項目禁止配套建設自備燃煤電站,除熱電聯産外,禁止審批新建燃煤發電項目。
一禁一開,我國煤電發展重心向西部傾斜的步伐加快。
東部煤電發展空間所剩無幾
東部地區特別是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煤電發展“緊箍”越來越緊,在新建項目的審批上,只保留了“上大壓小”一條出路:現有多臺燃煤機組裝機容量合計達到30萬千瓦以上的,可按照煤炭等量替代的原則改建為大容量機組。區域內的煤炭消費總量被限定,新上煤電機組不再給予新增煤炭消費指標,“以煤定電”使得東部地區除了選擇大容量、高能效、低排放機組外,別無出路。
除了發展受限,現有規模機組環保性 能改造也是東部煤電面臨的重要壓力,《意見》提出,2014年我國力爭實現煤電脫硫比重接近100%,火電脫硝比重達到70%。同時安排電力行業脫硫、脫硝、除塵改造工程,加大節能減排監管力度,2015年前完成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燃煤電廠污染治理設施建設和改造。
此外,東部地區現有小火電機組淘汰速度也在加快,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東部火電的整體規模。去年9月,環保部等6部委聯合印發《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明確到2017年底,天津市行政轄區內燃煤機組裝機容量控制在1400萬千瓦以內;河北省全部淘汰10萬千瓦以下非熱電聯産燃煤機組,啟動淘汰20萬千瓦以下的非熱電聯産燃煤機組。
2013年全國關停小火電機組447萬千瓦,今年全國能源工作會議提出完善火電淘汰落後産能和“上大壓小”後續政策,更多運用市場手段,促進落後火電機組自然淘汰,計劃全國關停小火電機組200萬千瓦,東部地區仍然是小火電重點淘汰地區。
西部煤炭基地撐起煤電基地
《“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為了滿足全國能源增長的需求,將在“十二五”
期間建設山西、鄂爾多斯、內蒙古東部地區、西南地區和新疆五大國家綜合能源基地,煤電是這些能源基地的主要內容。
《煤炭工業發展“十二五”規劃》中進一步明確提出,“十二五”期間要重點建設14個大型煤炭基地,包括晉東、晉中、晉北、陜北、黃隴、寧東、神東、蒙東、新疆、冀中、魯西、河南、兩淮和雲貴。
同時,依託上述煤炭基地資源優勢,“十二五”期間將在蒙、新、晉、陜、甘、寧、黔等省(自治區)建設16個大型煤電基地,包括:晉東南、晉中、晉北、陜北、彬長、寧東、準格爾、鄂爾多斯、錫林郭勒、呼倫貝爾、霍林河、寶清、哈密、準東、伊犁、淮南、隴東以及貴州。
2013年,14個大型煤炭基地煤炭産量33.6億噸,佔全國總産量的91%。《意見》指出,14個煤炭基地2014年的産量目標是34.6億噸,佔全國的91.1%。在此基礎上,2014年鄂爾多斯、錫盟、晉北、晉中、晉東、陜北、寧東、哈密、準東等9個煤電基地開工和啟動前期工作規模7000萬千瓦,佔全國煤電總裝機比重達到8%。
我國火電發展佈局將改變
《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提出,“十 二五”時期全國新增煤電機組3億千瓦,再加上3000萬千瓦氣電,火電新增總規模達到3.3億千瓦,年均6600萬千萬。
根據前3年火電裝機完成情況來看,2011年新增5886萬千瓦,2012年新增5065萬千瓦,2013年新增3650萬千瓦,3年均低於計劃年均水準,且下降趨勢明顯。
按照先前規劃,“十二五”的最後兩年,我國火電發展規模仍有很大潛力,剩餘18399萬千瓦,年均可發展9200萬千瓦,這幾乎等同於2013年全口徑發電設備新增容量。
中電聯曾于2011年發佈《中國電力行業發展規劃研究報告》,預測“十二五”期間,全國電力裝機年均增加將超過9000萬千瓦,其中煤電裝機每年平均有5000萬~6000萬千瓦的新增規模,2015年全國電力裝機容量將達到14.37億千瓦,比2010年底增加4.75億千瓦。
現在來看,全國電力裝機年均增量基本與計劃相吻合,但煤電裝機發展卻大大出人意料,特別是2013年,火電、水電和其他能源發電新增裝機規模已經接近三分天下的局面。
在風電等新能源在我國發電裝機中佔比逐漸上升,燃煤發電受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很難得到更大規模發展的大背景下,西部煤電基地在接下來兩年的突飛猛進或將徹底改變我國的火電佈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