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房管部門獲悉,專門針對低保等低收入家庭的廉租房,將逐漸退出歷史舞臺;屆時,將與公租房並軌,總原則是“並軌建設、統一申請、市場租金、租補分離、分檔補貼、穩步推進”。
並軌後公租房保障4類人群
廉租房與公租房都屬於租賃房,但面向的群體不完全一樣,申請人不容易搞清楚自己適用哪種保障方式,導致申請不夠方便。受限于兩項制度準入門檻、保障標準不同,不能調劑使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資源的閒置浪費。由此,住建部要求,從2014年起各地廉租房建設計劃調整併入公共租賃住房年度建設計劃。
據悉,我市將在今年下半年啟動廉租房和公租房並軌改革。並軌後,公租房將保障4類人群:一是城鎮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即低保戶;二是每人平均收入高於低保標準但低於全市每人平均最低工資標準的家庭;三是每人平均收入高於最低工資標準但低於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的家庭;四是每人平均收入高於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但低於公租房準入上限標準的家庭。這四個層次的標準根據前一年的統計數據確定,每年動態管理。
原廉租房住戶租金仍參照原標準
據了解,今年以前已經列入廉租房年度建設計劃的項目可繼續建設,對原廉租房輪候配租對象定向配租,租金補貼對象仍按原標準享受補貼。享受配租的,繳納金額和方式按照“市場租金、租補分離、實際負擔不變”原則調整,但實際租金仍按原標準計算。已經分配入住的廉租戶,其租金和物業費的繳納金額和方式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保持不變,合同到期後按照上述規定調整和轉換,並簽統一的公租房租賃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