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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兒童網路保護媒體培訓班在西安舉辦

用好媒體力量保護“數字時代的兒童”

在地鐵、餐館等公共場所,我們經常會看到許多玩手機和平板電腦的孩子。數字時代,該怎樣開展網上未成年人保護工作,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問題。11月27日,由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和中國婦女報社主辦的2020兒童網路保護媒體培訓班在陜西西安舉辦。

培訓班上,專家學者圍繞兒童網路保護的重點、難點、熱點與新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網路保護專章,針對媒體人應知應曉的諸多問題進行了深入細緻的講解。25家中央媒體和地方媒體的編輯記者參加培訓班。

根據2020年5月共青團中央維護青少年權益部、中國網際網路絡資訊中心(CNNIC)聯合發佈的《2019年全國未成年人網際網路使用情況研究報告》顯示,2019年中國未成年網民規模為1.75億,未成年人的網際網路普及率達到93.1%。另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發佈的《2017年世界兒童狀況:數字時代的兒童》報告顯示,全世界網際網路用戶中,約三分之一為18歲以下的兒童與青少年,每日新增逾17.5萬名兒童網民。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兒童接觸網際網路的年齡越來越小。與此同時,兒童面臨的不良內容影響、網路隱私侵害、個人資訊泄漏、網路性侵害、網路欺淩、網路沉迷、不理智消費等網路風險越來越大。

在培訓班上,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專家張雪梅、牛帥帥圍繞兒童權利與網路保護、兒童網際網路使用情況、兒童在網路世界中面臨的風險及應對、兒童網路保護的立法情況、兒童網路保護建議與媒體責任五方面,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尤其是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中的“網路保護”專章、調研報告和鮮活案例進行了深入解讀,並與在場的媒體人交流互動。

專家們提出,應對多種多樣的網路風險,需要方式多樣化,既要關注兒童行為,也要關注技術解決方案。而且,保護兒童網路安全的措施應該是全面的、協調的,應當吸納父母、學校、政府、企業和兒童自身等能夠在兒童安全保護中有所作為的一系列相關方共同參與。監護人應當提升自身網路素養,在網路保護中積極履行監護職責,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上網條件以及監督、指導和保護。網路服務提供者應結合自身情況制定兒童保障政策,加強對內容審核和管理,開發高品質的、適合未成年人的線上內容,建立便捷、合理、有效實用的舉報、投訴和應對機制,制定能夠適合不同年齡段的隱私設置,對未成年人及家長開展網路素養教育。政府和其他利益相關方應當積極落實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的各項網路保護制度,將兒童網路安全保護與網路素養教育作為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的重要內容納入城鄉公共服務體系,支援、鼓勵兒童網路保護的基礎研究,實現對兒童線上線下全方位保護。

在倡導兒童網路安全與保護、兒童權利宣傳與倡導以及兒童權益保護體系的運作中,媒體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培訓班上展示的風險案例進一步警示,在遵循一般的採訪、報道兒童事件準則和基本的倫理道德規範的同時,媒體還應當具備基本的兒童權利意識、堅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將兒童最大利益放在首位、在報道中避免過度渲染兒童作為網路受害者的形象、對兒童網路安全與保護現象進行全面積極的報道……以此營造保護兒童網路安全的輿論氛圍,改變對兒童權利不利的社會規範和價值觀。

“此次媒體培訓班既立足中國現實,也具有國際視野;既有嚴謹的法律政策解讀,也有鮮活的案例分析,可以説幹貨滿滿。”培訓班相關負責人表示,希望能夠幫助媒體從業者更深入了解兒童權利和兒童保護的政策背景與國際趨勢,特別是 兒童網路保護面臨的風險與挑戰,從而強化媒介責任,提升兒童保護意識,營造保護兒童網路安全的良好輿論氛圍,為促進兒童網路安全保駕護航。

來源:中國網·絲路中國頻道  責任編輯:石進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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