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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間 西安查處價格違法與冒牌劣質産品十起典型案例

案例1

根據舉報線索,1月28日,西安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華潤萬家未央路店與蘭州宜寶源工貿有限責任公司聯營蔬菜櫃檯進行了檢查。經查,當事人1月26日至27日上午將大白菜售價由1月22日至25日原售價3.16元/公斤調高至11.96元/公斤。當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西安市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並依法處以10萬元罰款。

案例2

根據群眾舉報,1月28日,長安區市場監管局對西安市家瑞市場管理有限公司鄰里中心農副産品超市進行了檢查。該市場櫃檯部分蔬菜銷售價格提價幅度達到107%以上。當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長安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依法處10萬元罰款。

案例3

1月27日,藍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藍田縣華都仟匯商行(好又多)超市進行檢查。經查,1月27日上午,當事人聯營蔬菜櫃檯大白菜售價5.76元/公斤,下午即漲至9.76元/公斤。當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藍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已立案調查,擬處以5萬元罰款。

案例4

根據群眾投訴舉報,1月26日,臨潼區市場監管局對臨潼區雲露大藥房有限公司進行了檢查。經查,當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間將霍尼韋爾H910Y plus系列耳帶式折疊口罩、雙馨、勇博士成人、兒童防霾口罩、醫用酒精在原銷售價格基礎上提價銷售,提價幅度分別達到20%~60%與16.67%。當事人的行為屬於《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項情形,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臨潼區市場監管局立案調查並對其處以50萬元罰款。

案例5

根據市民投訴舉報,1月27日,灞橋區市場監管局對西安灞橋仁濟堂中醫門診口罩銷售情況進行了檢查。經查,當事人銷售口罩未按規定明碼標價。當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的規定,構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行為。灞橋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當事人改正,並處5000元罰款。

案例6

根據輿情線索,1月25日,西安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西安市安臣大藥房有限公司丈八四路店進行了檢查。經查,當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間醫用酒精、酒精消毒液、一次性口罩、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免洗凝膠、清洗棉球等防疫用品售價均超過進價兩倍以上,遠超平時售價,違法所得5659元。當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西安市市場監管局依法沒收其5659元違法所得,並處以21876元罰款。

案例7

根據舉報線索,1月29日,臨潼區市場監管局對西安德友大藥房有限公司新豐店口罩銷售行為進行了檢查。經查,當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間,將平時售價19.8元/個的PM2.5立體防護口罩(成人)提價,以26元/個的價格進行銷售,提價幅度為31.3%。當事人的行為屬於《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項情形,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臨潼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依法擬處20萬元罰款。

案例8

根據群眾舉報,經過聯合執法人員前期調查和摸排,1月30日,西安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市公安局環食藥偵支隊在浐灞生態區辰宮雙河灣小區查獲一個存放假冒偽劣醫療物資黑窩點,現場控制涉案人員7名。暫扣查獲的假冒劣質口罩60000余個、劣質護目鏡700余個、劣質、過期橡膠醫用手套1.9萬餘個、紅外測溫儀7個、鞋套7680雙等,現場貨值4萬餘元。此案現正由公安機關進一步偵查。

案例9

根據有渭南市民在西安某藥店買到假口罩的舉報線索,1月28日,西安市市場監管局與西安市公安局環食藥支隊及時聯合調查取證。經查,自疫情暴發後涉案人員通過微信等網上渠道購買大量一次性醫用口罩和3M口罩加價銷售,涉案價值45萬餘元。涉案産品經鑒定均為假冒偽劣産品。目前售出口罩已有部分被追回。1月30日下午,2名涉案人員在咸陽市秦都區被抓獲。現該案正進一步調查。

案例10

根據群眾舉報,1月31日上午,西安市市場監管局與西安市公安局環食藥偵支隊對羅某某銷售假劣口罩行為進行了聯合偵查。抓獲犯罪嫌疑人2人。查獲假劣一次性口罩14940個。現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

來源:西安發佈  責任編輯:

(原標題:疫情防控期間 西安查處價格違法與冒牌劣質産品十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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