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多區縣實行出行管控每戶每2天派1人外出採購(5)
西安市新城區:
微網志截圖
2月4日,西安市新城區在全市率先推出疫情防控“十二個一律”通告,對屬地疫情防控工作進行了規範和明確要求。
通告指出:一、轄區範圍內所有小區(含酒店式公寓)一律實行封閉式管理,進出小區要嚴格執行“一測二人三問”(測一次體溫、每個卡口兩個人值守、以及“從哪來”“到哪去”“有沒有去過疫區或者接觸過疫區人員”三個問題)。
二、小區居民一律測體溫,憑身份證進入。
三、小區之外人員和外來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小區,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
四、西安市外返回人員一律在1小時內主動向居住地社區報告,並自覺落實14天居家醫學觀察,街道、社區要切實做好服務保障和監督落實。
五、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一律第一時間向社區報告,街道社區要主動提供就醫服務。
六、居民一律不串門、不集聚,儘量不外出。每戶家庭(居家隔離家庭除外)每兩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外出必須戴口罩,無口罩不出門。其他人員除疫情防控工作、生病就醫等需要外,不得外出。
七、“紅事”一律停辦,“白事”一律從簡,並提前報社區備案。
八、河道邊和小區內的涼亭、公園、地下室、休憩活動場所等一律不得有人員集聚,從事打牌等娛樂活動。
九、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所有出租房房東及房屋仲介機構一律暫停出租業務。疫情防控期間,不得擅自將房屋出租給個人。出租戶(房東)必須做好西安市外返回新城的承租人勸阻工作,確保逐人通知到位,明確告知承租人近期不要返回新城。對已租住的租戶,房東必須履行主動報告職責,承擔監管責任,主動向所在社區報告租賃人員情況。對存在隱瞞、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將依法追究房東責任。
十、拒絕接受檢測、隔離觀察等防控措施,造成後果的,一律依法追究責任。
十一、居民生活必需的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對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經營人員、購物居民必須測量體溫、佩戴口罩。
十二、全區黨員幹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充分發揮帶頭作用,管好自己、親屬,帶動朋友、鄰里,協助管控居民不出門、不串門、不集聚。凡發現黨員幹部、工作人員違反相關規定的,將從嚴處理。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時間視疫情防控形勢另行通知。
來源:人民網-陜西頻道 責任編輯:李瑞
(原標題:西安多區縣實行出行管控每戶每2天派1人外出採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