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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訂的《雙擁模範城(縣)創建命名管理辦法》和《全國雙擁模範城(縣)考評標準》印發

為推動新時代雙擁創建活動深入開展,全國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近日印發新修訂的《雙擁模範城(縣)創建命名管理辦法》和《全國雙擁模範城(縣)考評標準》(以下稱《管理辦法》和《考評標準》)。

《管理辦法》和《考評標準》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鞏固和發展軍政軍民團結的重要指示,強化了新時代雙擁工作的根本遵循。兩個文件堅持問題導向、注重改革創新,更加突出服務部隊備戰打仗,對建立擁軍支前協調機制、幫助新調整組建和移防換防部隊解決實際問題、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兼顧國防需求等提出明確要求;更加突出推動解決官兵實際困難,考評項目和評分標準向解決官兵“三後”等事項傾斜,加大了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安置、子女教育優待等項目分值;更加突出動態管理和品質標準,健全完善了雙擁模範城(縣)創建命名動態管理、能上能下和榮譽週期制度,建立了雙擁模範單位和個人榮譽取消機制。

據了解,雙擁模範城(縣)創建活動自1991年開展以來,已10次命名全國雙擁模範城(縣),有力激發了軍地各級和廣大軍民參與雙擁工作的政治熱情。新修訂的《管理辦法》和《考評標準》的印發施行,必將進一步規範雙擁模範創建活動,推動雙擁工作更好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國防和軍隊建設全局。(記者梅世雄)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姬雯

(原標題:新修訂的《雙擁模範城(縣)創建命名管理辦法》和《全國雙擁模範城(縣)考評標準》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