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門前,金哲宏(左二)和兒子金永鑫(右二)及兩名代理律師合影(11月30日攝)。11月30日,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23年前一樁命案——“金哲宏(曾用名金哲紅)涉嫌殺人案”,法院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金哲宏無罪。 新華社記者 林宏 攝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張園 (原標題:向著更加壯闊的航程——致敬改革開放40週年[組圖] ) < 678910...12 >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