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權威發佈|山東金融犯罪案件濰坊、青島居多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等佔比超75%
今天(8月3日)上午,山東省檢察院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山東省金融檢察白皮書(2016-2020)》,並通報懲治金融領域違法犯罪,防範金融風險等情況。
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山東全省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逮捕各類金融犯罪案件5937件8356人,共批准逮捕4302件5997人;共受理審查起訴各類金融犯罪案件8356件15478人,提起公訴6235案11659人,不起訴902人。
全省金融犯罪案件數量在不同年度雖有升降,但波動不大,其中2020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辦案數量相對下降;融犯罪案件數量佔全部刑事案件的比例整體呈下降趨勢,從2016的2.71%下降至2020的1.84%。
從案件地域分佈來看,全省金融犯罪案件地區分佈不平衡,辦理審查起訴案件數量較多的地市為濰坊、青島、臨沂、濟寧,較少的地市為東營、威海、棗莊、德州,案件數量最多和最少地市相比比例接近4:1。
全省金融犯罪案件案均涉案犯罪嫌疑人1.85人,高於同期全部刑事案件案均涉案犯罪嫌疑人人數(1.37人),其中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案均涉案犯罪嫌疑人2.4人,是全部刑事案件案均涉案人數的1.75倍。
在一審生效判決中,有期徒刑三年以上重刑人數佔比43.14%,高於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約28個百分點;有期徒刑不滿三年、拘役、單處罰金、免於刑事處罰等輕刑率56.86%,低於同期全部刑事案件輕刑率約28個百分點;宣告緩刑率33.47%,低於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緩刑率約16個百分點。金融犯罪案件罰金刑適用率92.99%,高於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約33個百分點。
在罪名分佈方面,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信用卡詐騙罪和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三類金融犯罪案件數均在千件以上,佔全部金融犯罪案件的75.96%;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保險詐騙罪、集資詐騙罪、違法發放貸款罪、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資訊罪、貸款詐騙罪和票據詐騙罪七類金融犯罪案件數均在百件以上,佔全部金融犯罪案件的18.85%。
閃電新聞記者 黃健容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