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島西海岸新區“高校校長基金”專項資金管理使用辦法》正式印發。“高校校長基金”總規模1億元,使用期三年,綜合考慮高校建設發展現狀、成果轉化情況等因素,首批擬對10所高校發放。
據了解,“高校校長基金”主要以直接補助的形式支援高校研究成果轉移轉化,綜合考慮高校發展現狀、學科類型、成果轉化情況等因素,分別給予400萬元-600萬元資金補助。該基金由高校校長負責自主分配,高校根據實際情況組織開展項目申報,通過校內評估等形式,研究確定扶持項目名單及補助額度,對單個項目的補助額度原則上不超過本高校資金補助標準的 50%。青島西海岸新區將委託第三方機構定期對“高校校長基金”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審核評估,有效發揮財政資金的支援保障作用。
“高校校長基金”支援駐西海岸新區高校在科技創新、文化藝術等研究領域的成果轉化類和技術轉移類項目,重點助力新一代半導體、高端化工及新材料等新區九大産業鏈發展方向的創新成果在新區轉化。
成果轉化類項目是指以新的研究成果為基礎,在新區設立獨立新公司直接參與市場競爭,有可能催生或培育出全新的産業鏈或細分行業的創業類項目。技術轉移類項目是指將某項新技術、新創意等直接應用於新區現有企業或産業鏈中,或與新區企業開展高新技術研發合作,並已産生一定的經濟效益,為企業提質增效或解決現有技術瓶頸。
對“高校校長基金”扶持的優質創新創業項目,具備成果轉移轉化條件的,青島西海岸新區屬國有企業有權優先以股權投資方式參與合作。
(大眾報業·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張忠德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