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市全面推行“田長制”
為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工作,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耕地“非糧化”,落實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黨政同責”,近日,市政府辦公室印發《健全“田長制”嚴格保護耕地維護糧食安全實施方案》,在全市範圍內實行“田長制”,通過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保護有力的耕地保護和穩定發展糧食生産機制,守住耕地保護紅線、糧食安全底線,為國家糧食安全戰略提供有力支撐。
根據《方案》,我市“田長制”堅持嚴保嚴管、屬地管理、協同聯動、獎懲並舉原則,壓實各級黨委和政府責任,建立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機制,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全覆蓋、無縫隙”的監管網路,確保完成全市耕地與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和穩定發展糧食生産責任目標。
《方案》要求,市縣兩級設立總田長和副總田長。總田長由政府(管委會)主要負責人擔任,對轄區範圍內耕地保護和糧食安全工作負總責;鎮(街道)田長由鎮(街道)政府(辦事處)主要負責人擔任,負責落實本級耕地保護、糧食生産目標責任;各村(居)設立田長一名,負責具體落實轄區內耕地日常監督和管護。有條件的村(居)可探索設立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地塊“網格員”。涉農縣市區(市屬開發區)要逐級完善“田長”網格,制訂“田長制”實施方案、具體措施和考核獎懲辦法,建立以村(社區)為單位的網格化管理機制,並公開“田長”職責範圍及監督電話等資訊,接受社會監督。
《方案》提出,要強化保障措施,確保“田長制”各項工作全面落實。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職責,各級各部門要逐級簽訂目標責任書,各司其職、緊密配合、主動作為,全面落實耕地保護和糧食生産穩定發展共同責任。要強化經費保障,加大對耕地保護的資金投入,強化對激勵資金分配使用的監督管理。要做好宣傳工作,廣泛宣傳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耕地保護相關政策措施,為“田長制”實施營造良好社會氛圍。要引導多方投入,探索創新投融資模式,實現耕地保護和糧食生産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共贏發展。(濰坊日報社全媒體記者 薛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