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困境兒童生活品質,青島市政府將提高孤兒和重點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標準列入今年的市辦實事。截至6月底,青島市已經連續兩次提高孤兒等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標準,這在青島市尚屬首次。目前共為全市近1800名困境兒童發放基本生活保障金1428.7萬元。
前期,市民政局會同市財政局聯合下發的《關於提高孤兒和重點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標準的通知》中明確提出,從2021年1月1日起提高青島市相關兒童基本生活費標準,將青島市福利機構集中養育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由1500元提高至1800元,社會散居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由1200元提高至1500元,重點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標準由500元提高至1200元。同時,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以及受艾滋病病毒影響兒童,繼續參照社會散居孤兒標準享受基本生活費補貼。
在完成上述市辦實事任務目標的基礎上,市民政局聯合市財政局於今年5月份又出臺了《關於提高青島市困難群眾救助保障水準的通知》,將孤兒和重點困境兒童保障標準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10%。其中,福利機構養育孤兒基本生活費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1980元;社會散居孤兒(含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1650元;重點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1320元。(青島日報/觀海新聞記者 賈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