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進一步提升廣大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的交通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水準,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全市各級交警部門多措並舉,大力開展佩戴安全頭盔勸導活動,督促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自覺養成佩戴安全頭盔的良好習慣,同時對未佩戴安全頭盔的人員資訊進行登記。
7月19日,記者從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了解到,駕乘電動自行車不佩戴安全頭盔,駕乘人員及單位將被通報。
7月19日,泰安市公安局部署開展文明出行勸導行動,交警部門協同市公安局有關警種、轄區派出所成立治理小組,在城區主要路口設立勸導點,向過往的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開展面對面宣傳教育,細緻講解佩戴安全頭盔的重要性,勸導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自覺佩戴安全頭盔,同時對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駕駛員資訊進行登記。
民警對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電動自行車駕駛員的姓名、電動自行車號牌、所屬單位等有關資訊進行登記,同時結合典型事故案例,向駕駛員講解未佩戴安全頭盔的危害性,讓廣大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深刻意識到不佩戴安全頭盔的嚴重後果。
在勸導行動中,民警還督促廣大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自覺遵守交通法規,讓大家養成安全駕乘電動自行車、文明出行的良好習慣。
對於單位職工佩戴安全頭盔的情況,相關部門將通過暗訪形式開展檢查,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區、村、商貿場所、建築工地等,就佩戴安全頭盔落實不到位情況將予以通報。(大眾報業·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曹儒峰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