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提升便民利企服務水準,濟南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將於7月16日起,對申請開辦僅經營乙類非處方藥的藥品零售企業簡化審批手續,相關藥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提升藥品零售企業市場主體活力和創新能力的同時,為群眾購藥帶來更大方便。
提供優質快捷審批服務,打造“極簡審批”濟南模式。針對僅經營乙類非處方藥的藥品經營許可(零售)申請,審批方式由前置審批轉變為告知承諾,由事前核驗轉變為事後檢查,依法依規優化審批流程的同時,在確保符合品質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對設備要求、人員資質等進一步放寬,將利企政策落到實處。
落實惠企利民好政策,提高群眾購藥便利度。鼓勵支援品牌連鎖便利店申請零售經營乙類非處方藥,降低了準入門檻,拓寬了乙類非處方藥購買渠道,助力連鎖便利店、連鎖超市等業態主體多元化發展,家庭常用藥品可在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的便利超市直接選購,群眾買藥更方便。
健全監管互動機制,保障群眾用藥安全。對以告知承諾方式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的經營者,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實時對接市場監管部門,推送許可數據,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在收到行政審批部門推送的許可數據後30個工作日內組織一次跟蹤檢查,對被許可人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責令整改,營造公平的市場環境,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用藥安全。
(大眾報業·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段婷婷 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