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店區和平街道推進行政調解規範化建設

稿源時間:2018-06-01 11:08:49  文章來源:中國網新山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zhangjinghan
【摘要】淄博市張店區和平街道嚴格按照要求規範開展行政調解工作,力爭高效、準確的化解矛盾糾紛,贏得了群眾的信任和好評。

  中國網新山東6月1日訊 淄博市張店區和平街道嚴格按照要求規範開展行政調解工作,力爭高效、準確的化解矛盾糾紛,贏得了群眾的信任和好評。

  規範行政調解機構建設。該街道加強人員配備,做到“有人員辦事、有機構辦事、有條件辦事”。

  規範行政調解場所建設。街道設立了行政調解室,按照區法制辦統一要求上墻懸挂行政調解室門牌、行政調解原則、調解員行為規範和行政調解流程。

  規範行政調解隊伍建設。加大培訓力度,切實提高調解水準和能力,通過每月一名優秀調解員現身説法、交流經驗,提升整體調解水準和矛盾化解能力。

  規範行政調解制度建設。進一步推進行政調解行為規範化,著力完善行政調解工作規則,規範行政調解登記、申請、受理、調查、取證、調解實施、達成協定、協議履行回訪和未達成協定的爭議糾紛處理等各環節行為,明確時限要求,規範行政調解文書製作及送達,確保行政調解行為規範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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