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修訂核準投資目錄,快看這份“權力清單”有哪些變化
對於鋼鐵、水泥等産能嚴重過剩行業,不得以其他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備案新增産能項目;煤礦行業,從2016年起3年內原則上停止審批新建、新增項目;原則上不再核準新建傳統燃油汽車生産企業……
省政府通知截圖↑
10月23日,山東省政府官網發佈《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山東省2017年本)》。據悉,這是繼2013年、2014年後,我省第三次作出修訂。
此次我省核準目錄修訂,以“審批事項少、辦事效率高、服務品質優”目標為統領,更加注重簡政放權的品質和效果。凡是不屬於重大規劃佈局、重要資源開發配置的項目,取消核準改為備案管理;凡是不涉及跨市域並需要省級協調的項目,全部下放到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凡是不涉密的投資項目,必須通過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臺辦理,依託平臺實現資訊共用和並聯辦理,提高工作效率。同時,把基層政府承接能力作為管理許可權劃分的重要因素,本著“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不簡單地“一放到底”。
與之前相比,這份“權力清單”有哪些變化?記者梳理髮現,新《核準目錄》共涉及農林水利、能源、交通運輸、資訊産業、原材料、機械製造、輕工、高新技術、城建、社會事業、外商投資、境外投資等12個方面43類75項;從核準許可權看,國家核準事項26項,省級核準事項31項,市縣級核準事項18項,除此之外的其他企業投資項目一律實行備案管理。
在具體修訂內容上,對於本次目錄修訂國家取消核準改為備案管理的“中國鐵路總公司投資跨省(區、市)項目和國家鐵路網中的幹線項目,中國鐵路總公司為主出資非跨境的獨立公路、鐵路橋梁和隧道項目,《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中的鼓勵類項目”等3項事項,山東修訂目錄相應取消核準。
另外,山東《核準目錄》(2014年本)規定由市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的省級風景名勝區、省自然保護區、省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區域內的旅遊開發和資源保護項目,鋻於省級已有專項規劃,項目建設也不涉及重大佈局,按照國家規定取消核準改為備案。
對於本次目錄修訂國家下放的16項核準事項,包括:“國家高速公路網項目、列入規劃的新建煉油、稀土礦山開發、新建汽車、車用發動機、大型主題公園、《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中總投資(含增資)1億美元(含1億美元)至3億美元的限制類項目”等,按要求全部明確由省級核準,核準許可權不再下放;對本次國家調整為“地方政府”核準的3項事項,包括液化石油氣接收存儲設施、輸油管網、輸氣管網,除跨市域並需要省級協調的項目外,下放到市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核準,但不得再繼續下放。
根據部署,對於鋼鐵、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産能嚴重過剩行業的項目,我省仍不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備案新增産能項目;對於煤礦項目,從2016年起3年內原則上停止審批,確需新建的,一律實行減量置換;所有化工類項目備案許可權上收到市級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各地原則上不再核準或備案投資額低於3億元的新建、擴建危化品項目;嚴格控制新增傳統燃油汽車産能,原則上不再核準新建傳統燃油汽車生産企業。
按照規定,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投資建設目錄內的固定資産投資項目,須報送有關項目核準機關核準。企業投資建設本目錄外的項目,實行備案管理。
據通知,下一步,在《核準目錄》執行過程中,我省的項目核準和備案機關、行業管理、城鄉規劃、土地管理、環境保護、安全監管等部門將進一步轉變管理職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積極探索創新監管方式方法,實現協同監管,併發揮好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臺作用。(綜合省政府網消息、齊魯壹點)
初審編輯 楊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