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沒收平板銷毀 有人認為學校無權這麼做該賠償(組圖)

2017-02-28 15:53:44 來源:中國青年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學校沒收平板銷毀 有人認為學校無權這麼做該賠償】因為把一台價值2298元的平板電腦帶到學校玩耍被老師沒收,這學期開學時,綦江的徐先生專程找到小孩所在的學校,但沒想到,平板被學校銷毀了!有人認為學校無權這麼做該賠償。

學校沒收平板銷毀 有人認為學校無權這麼做該賠償(組圖)

 學校沒收平板銷毀 有人認為學校無權這麼做該賠償

  ■觀點

  大多數家長 支援“禁機令”

  記者隨機採訪十余位家長髮現,為了方便家長聯繫,孩子現在配備手機已成必然,而手機上紛繁複雜的各種功能,也讓不少家長為之擔心,畢竟孩子自控能力有限,特別是住校的學生,脫離家長的管理之後更像脫韁野馬,只能依靠學校嚴格管理。對於“禁機令”,大多數家長持支援態度。但怎樣合情、合理、合法管理學生們使用手機,的確是個值得探討的問題。

  有家長認為,不要給孩子配手機,實在需要的話,不要為孩子配備功能太多的手機,只要能接電話能發資訊就可以了。

  也有的家長認為,學校稱禁止帶手機是校規,但學校畢竟是教書育人的地方,如果將沒收的手機、電腦,通過侵權的方式進行處理,那麼,學校又如何教會學生尊重法律?

  學校無權銷毀學生的電腦

  物權法規定,所有權人對自己的動産,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重慶碩誠律師事務所安廣泉律師認為,作為一種教育行為,學校可以在管理上對學生使用手機、電腦等電子産品進行勸導,但無權進行銷毀。而銷毀學生手機、電腦更是一種民事侵權行為,損壞物品理應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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