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車管所最新統計顯示,截至10月25日,全市持有AB類駕駛證的駕駛人已近22.9萬人。其中,1694人未按時參加審驗,312人逾期未換證。車管民警提醒相關人員儘快到車輛管理所辦理相關業務,持失效駕駛證上路行駛或將被行政拘留。
車管民警梳理髮現,逾期未審驗的駕駛人中,有不少人累積記分超過12分,應該辦理降級業務。“很多駕駛人認為不來參加審驗,就相安無事,殊不知自己的駕駛證已經不能再使用了。”市車管所業務指導科副科長郭軍生介紹説,按照規定,駕駛證超過3個記分週期不審驗或記分超12分的,駕駛證將被降級處理。如駕駛人不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降級業務,駕駛資格將被作廢。此外,持登出可恢復狀態的駕駛證駕駛車輛,將按照無證駕駛處理。
持有AB類駕駛證的駕駛人一般是以駕駛為職業,對駕駛證的狀態要求較強。據統計,目前全市沒有按時參加審驗的持有AB類駕駛證駕駛人中,超過60周歲的有17人,登出可恢復狀態的有154人,違法未處理狀態的有1092人,累積記分超過12分的有111人,其他未審驗的有320人。“每個人駕駛證的狀態不同,所需要辦理的業務也不同。”市車管所檔案科民警吳慧紅介紹,年齡超過60周歲的駕駛員不再適合駕駛大型車輛,需要及時去辦理降級業務。而登出可恢復狀態是指逾時未審驗沒有超過3年,及時去參加審驗即可恢復駕駛證的正常狀態。
除了沒有按時審驗,持有AB類駕駛證沒有及時辦理換證業務的人數也不少,有312人。按照規定,超期一年未換證的駕駛證將被登出,登出後兩年內參加科目一考試合格,可恢復原駕駛資格,如果登出後超過兩年,則需要重新申領,全科目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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