産權最終以不動産登記簿為準
網傳文章稱,“房産證上寫誰的名字不再重要”“房産證沒有你的名字也無所謂,但是一定要在房産登記簿上有你的名字”。
這讓有些人擔心房子的産權問題,萬一房産證或不動産權證上有自己名字、但是房産登記簿上沒有怎麼辦?
對此,相關律師表示,根據物權法,不動産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産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産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産登記簿為準。也就是説,若房産證或不動産權證的名字與不動産登記簿上的名字不一致,應當以不動産登記簿為準。不過,在絕大部分情況下,房産證上與不動産登記簿上的資訊是一致的,大家不用擔心。
此外,網傳文章中還稱“房産所有權的最高效力來自房産登記,一些缺乏安全感的女性不用考慮在男方房産證上加名字了,房産證上沒有你的名字也無所謂,但是一定要在房産登記時加上。”對此,也有全國多個地方的不動産登記中心表示,這樣的理解“有些想當然”。若首次進行不動産登記,購房合同上載明的購房人是誰,不動産登記時就登記誰;若要在不動産登記簿上增加名字,需要提交相關材料並經過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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