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市出臺最新市直公租房保障政策

2017-06-16 10:20:10 來源:齊魯網 作者:韓立新 責任編輯:王建麗 字號:T|T
摘要】為最大限度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條件,濰坊市今年市直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政策日前公佈,公租房實物配租的保障對象增加了異地調動幹部,申請條件、審查時間和分配方式上都有細微調整,新政策的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

  原標題:濰坊出臺最新市直公租房保障政策 申請條件調整

  為最大限度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條件,濰坊市今年市直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政策日前公佈,公租房實物配租的保障對象增加了異地調動幹部,申請條件、審查時間和分配方式上都有細微調整,新政策的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

  按照政策規定,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外來創業及從業人員、市區機關及事業單位新入職人員、異地調動幹部符合相關條件,均可申請實物配租。其中,低收入家庭的條件之一是上年度家庭每人平均年收入符合低收入標準線(去年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為33609元,低收入標準線為28568元);外來單身務工人員申請實物配租的條件中取消了原來35周歲及以上的年齡要求;補貼租賃政策要求的家庭每人平均住房面積符合住房困難標準線(去年為每人平均20.45平方米)。

  租賃補貼的申請時間是每季度首月1日至15日,實物配租則採用報名常態化受理,在有空置房源的情況下,以各區審核後提報到市級保障部門名單的時間和順序,根據隨報隨分、先報先分、類別優先的原則分配,無房源時,納入輪候。保障標準增加了對異地調動幹部保障對象的規定。公共租賃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為每戶建築面積60平方米,其中實物配租60平方米以內,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免收租金,其他低收入保障對象按實際面積收取市場價40%的租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和外來務工人員、外來創業及從業人員、機關及事業單位新入職人員、異地調動幹部保障對象按實際面積收取市場價70%的租金;超出60平方米的面積,按市場價計收租金。租賃補貼的標準為戶口在奎文區、濰城區、高新區、經濟區、保稅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單身)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9元,其他補貼5.4元;坊子區、寒亭區、濱海區、峽山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單身)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6元,其他低收入家庭(單身)補貼3.6元。有私有住房的保障對象,按照現住房面積與保障面積標準差額部分計發補貼;無私有住房的保障對象,按照保障面積標準計發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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