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企業和擔保人常某都無法償還鉅額債務,王某某就借此提出要利用虛假材料,從銀行套取資金,此時,常某已無法拒絕了。“不做有可能就會遭到其他的惡劣行徑,或遭受一些人身攻擊,還會造成崗位的丟失。”
除去兩次作案提供便利的銀行高管,為了保證造假印章和材料能夠順利通過審核,成功套取現金,王某某還必須打點好多個環節的銀行工作人員和中間人,僅支付給犯罪嫌疑人常某的就有4000萬元。王某某説,10個億有將近2個億,給了中間人。
警方介紹,專案組前後輾轉雲南、北京、上海、山西等地,共抓獲涉案嫌疑人13人,後經檢察機關審查批捕7人,查封凍結涉案賬戶2億多元。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初審編輯:李鑫
評論:我要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