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法律意識亟待提高
近年來,類似民間信貸引發的糾紛屢見不鮮,債主採取跟蹤、恐嚇、拘禁、毆打等極端手段引發的案件也時有發生。
2015年,南京7名男子為替人討債,聯手拘禁毆打欠債人,致欠債人出血性休克而死。最終,5名主犯因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均獲刑10年以上。
法律界人士認為,在嚴厲打擊非法追債活動並取締黑社會性質的“財務公司”的同時,更應該關注非法借貸這個源頭。何為非法借貸呢?
根據2015年發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利率24%以下為有效借貸,受法律保護;利率超過24%不到36%借貸部分有效,但法律不予強制保護;借貸利率超過36%的部分,法律不予保護。
東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李川表示,無論債權人還是債務人,都應該具備基本的法律意識。
“你知道你權利的界限,才能更好地承擔責任,也才能有所防範。”
專家:建議出臺相關法律法規
目前,民間貸款公司設立門檻低,缺乏監管,從而導致違規操作氾濫。法律專家認為,應儘快制訂出符合民間融資借貸特徵的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借貸渠道、準入機制、運作程式、法律責任等內容。
“在國外,非常多的借貸行為之前都有一道必不可少的程式,即信用審核或信用審查,而我們國家目前還沒有這個意識。當然一方面跟我們信用體系正在形成有關係,”李川説。
“作為一個債權人,如果他知道去審核對方的信用體系,就可以更好地保障自己將來的債務安全;作為一個債務人,如果他能夠比較方便地去了解債權人的信用情形,他也避免走到一個‘被可能非法討債’的誤區。”
目前,檢方以故意殺人罪對張某進行起訴,法院已完成庭審,將擇日宣判。
初審編輯 任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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