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化”出擊
“雙11”號稱索賠千萬
根據工商部門的分析,職業打假人的主要特點是,知假打假,以索取高額賠償和獎勵為目的,熟知相關法律和流程,往往對商品不同種類反覆投訴,對某一商家多次投訴。
上述網路交易監管部門負責人説,職業打假人呈現出“集團化”的趨勢,他們通過QQ群、微信群聯動,發現某公司、某産品有虛假宣傳等問題,就會全體出動。從一些投訴信件中可以看出,購貨人和投訴人的名字、電話資訊不一致,説明他們內部有著明確分工。
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記者搜索一些“職業打假人”的名字,有的涉及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達數十個,被起訴的商家遍及全國各地。一位知名職業打假人設立了專門公司,去年“雙11”期間準備了100萬元資金搶貨,號稱要索賠1000萬元。
近日有媒體報道,某職業打假人經過10年的發展,形成了包括律師在內的近20人打假團隊,在北京、天津、鄭州、廣州、重慶、成都等6個城市設有辦事處,在這些地方租用倉庫存放問題商品。從線索蒐集、問題認定到購貨、索賠,工作人員分工細化。
勝率80% 職業打假仍存爭議
記者了解到,部分職業打假人出現了異化,以“打假”之名行“造假”之實。比如,有的所謂“打假人”用蘸有特殊藥水的棉布將商品的生産日期擦去,又通過針扎孔往麵包裏塞頭髮,以此向商家索賠。
有著“湖南王海”之稱的喻暉,從事專業打假已有21年時間。對於當前打假群體的亂象,喻暉認為,一些人採取詐騙、敲詐等違法違規手段,不是真正的打假維權。打假人的行為必須在法律範圍內,這是“底線”。
這些“造假打假”者把本來就充滿爭議的職業打假人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多位接受採訪的業內人士認為,職業打假人是以營利為目的,不能算是真正的消費者,他們對於打擊假冒偽劣和維護公共利益的作用十分有限。而且,職業索賠行為佔用了大量行政和司法資源,給正常的市場監管工作帶來了負面影響。
不過,在喻暉等專業打假人士看來,社會上對“打假人”更多的是誤解,比如批評他們高額索賠、和商家“私了”,其實這些都是有法可依的正當權利。
“首先是産品有問題,才會有打假行為。”湖南驕陽律師事務所民商部主任王飛鵬認為,不能因為職業打假人的身份或者其目的不單純,就否認他們是消費者。實際上,職業打假人是政府監管力量的有力補充,應當鼓勵他們發揮積極作用。
一家法律服務機構近期發佈的報告顯示,通過分析7000余份上網公開裁判文書,在牽涉職業打假爭議的案件中,80%以上職業打假人的主張獲得法院支援。
值得關注的是,2016年國家工商總局發佈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徵求意見稿)》,將“以營利為目的而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行為”排除在消法保護的範圍之外。
這一“排除性”規定會否最終落地,將很大程度上決定職業打假人的未來生存空間。據了解,一些職業打假人開始考慮如何轉型。
湖南省工商局網路交易監管處副處長陶健認為,“職業打假人”只是俗稱,還是要儘快在國家法律層面予以明確界定,以利於依法行政。對於企業經營者來説,則要加強誠信經營和公平競爭,對産品存在的問題不能抱有僥倖心理。(記者 白田田 張興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