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美向陳曉索賠4900萬 一句話引發的官司(組圖)

2017-03-15 13:40:35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顏斐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國美一方表示,陳曉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大量披露有損國美品牌形象的不實言論,給國美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要求陳曉公開道歉,賠償國美4900萬元。

(圖源網路)

  國美起訴陳曉名譽侵權

  千萬元官司塵埃落定,陳曉已履行判決,但雙方的糾紛並未結束。最新的這次訴訟,還是起源於上述兩篇文章。據國美公司訴稱,在《國美事件再露面 陳曉大爆國美財務漏洞》報道中,陳曉向記者披露了大量不實及有損國美品牌形象的歪曲甚至誹謗言論,諸如“國美電器的商品價格是各渠道中最高的,供應商已經不堪重負,財務黑洞驚人,國美較好門店普通櫃檯主任每年從供應商收益超過萬元等等。《商界》的報道中,陳曉再次披露了大量不實、歪曲甚至誹謗言論,嚴重損害了公司聲譽並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上述報道刊登後,國內外媒體大量轉載和報道,導致公司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國美電器控股有限公司”的股價在復盤後連續兩天下跌,市值損失達30多億港幣。此外,兩公司持有的約1400家國美電器門店的日常經營也遭受重大經營影響,受到成千上萬消費者的不信任。為此,要求陳曉在《21世紀經濟報道》和《商界》上登報道歉三次,並賠償4900萬元。

  被告否認接受採訪

  昨天,陳曉代理人否認構成名譽侵權,並認為原告主張股價下跌與報道無關聯性,索賠4900萬元也無任何證據支援。

  陳曉代理人稱,陳曉主觀上沒有侵權故意,客觀上也沒有實施侵權行為。陳曉並未接受過《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的採訪,原告沒有證據證明兩篇文章中的材料由陳曉提供且內容也屬實。《商界》報道裏關於國美經營模式的內容是根據往期報道內容的拼湊和公開報道編輯而成,並非陳曉提供。

  “退一步來説,即便陳曉被動接受採訪,文章也未經他本人同意發表。” 該代理人稱,在《商界》文章的開頭,陳曉就聲明文章不該發表,一再重申這不是採訪,只是朋友間的一次私人談話。

  此外,涉案文章中的有些觀點是媒體對於國美的評論,不是陳曉所述。而陳曉在報道中否認了國美內部存在爭鬥,是在維持國美的利益。陳曉稱隨著網上各種銷售渠道模式的産生,實體家電連鎖行業的社會價值降低是必然的趨勢,該評論是對這一現象的客觀評價。且評論針對行業本身,並非指向原告。

  原告方則認為被告方斷章取義,稱文章後面提到“經歷波折,陳曉答應接受採訪……”代理人表示,北京和上海兩地法院的生效判決書也確認了陳曉接受採訪的事實。且不論陳曉與記者是聊天還是採訪,其本意是否為誹謗,均屬於洩露非公開資料和評論其他股東,其不實言論給國美的經營、品牌和聲譽造成了很大的負面影響,直接導致銷售受影響。

  據悉,此案將擇日宣判。(記者 顏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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