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指出,在一、二線城市中,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與房價不匹配的現象非常嚴重
作為我國住房制度改革的産物,住房公積金制度日益成為地方政府改善居民居住環境、保障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穩定器與助推器。然而,由於其仍存在著覆蓋面窄、辦理提取和貸款時手續繁瑣、耗時較長,以及使用率偏低等問題,最近幾年,業界對於加快公積金制度改革的呼聲日趨高漲。
“現行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在規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規範發放貸款等方面確實發揮了很大作用,但隨著房地産市場的迅猛發展,住房公積金在某些方面確實已顯現出不少問題。”方正證券房地産首席分析師夏磊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舉例説,對於一些生活在房價較高城市中的存繳職工來説,普遍存在公積金可貸額度不足、對購房支援力度不夠等問題。
如對許多低收入者而言,雖然其長期繳納住房公積金,但落腳到具體買房時便會發現,在享有公積金低利率貸款的同時,可能還要一次性拿出更多的首付款。以北京一套400萬元的商品房來計算,按照現有35%的首付比例來説,其貸款金額需要260萬元,而目前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為120萬元,也就是説,其首付至少要拿出280萬元。
夏磊認為,對於房價高企的一線及部分熱點二線城市來説,多數購房者會在遇到上述現象時選擇組合貸款的方式,但由於組合貸款不僅手續更為複雜,且耗時更長,因而又有大部分的購房者直接放棄低利率的公積金貸款,轉向商業貸款。可以説,在一二線城市中,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與房價不匹配的現象非常嚴重。
為了更好的保障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國務院法制辦已經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據記者了解,《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修訂工作也在進行當中。與此同時,國務院辦公廳今年3月份印發的《國務院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的通知》,也將起草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列為今年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急需項目。
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陳政高看來,公積金條例的修訂主要是為了解決三個方面的重要問題,一是從體制上保證公積金的安全,因為這是老百姓的住房錢;二是如何降低門檻讓低收入家庭能夠買得起房,也能租得起房;三是怎麼更好地發揮公積金的作用。
“雖然《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修訂會進一步考慮到低收入者的現實情況,但卻不能解決首付款的問題。”夏磊表示,由於公積金的存繳比例是和收入呈正相關關係的,即收入低、公積金存繳額就低,所以在低收入的基礎上其首付款的積累就一定有限。這一點,並不會因為條例的修訂而改變。不過在提取方面,收入者仍然可以通過租房等方式進行提取。至於在管理模式上,雖然業界一直有所討論,但進展相對緩慢。目前全國有342個公積金中心是地方自主管理的,由於住房問題具有較強的地方屬性,所以各地政策、管理模式也各不相同。如果單純從資金管理的角度來看,肯定是中央統一管理的效率更高、安全性更有保障,但這樣一來卻也失去了地方管理的主動性。整體來看,考慮到路徑依賴問題,地方和中央模式各有利弊,所以如何在管理模式上破題,還需進一步考量。
易居研究院智庫研究中心總監嚴躍進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從管理模式上看,公積金各地獨立運營導致其和人口流動等問題形成了較大的衝突,換句話説,對於一個離職的員工來説,因為工作地點變動而導致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都會有較大的不便。除此之外,公積金轉商業貸款等方面的制度創新也需要變化,這樣有助於公積金和商業貸款實現更好的銜接。
“建議後續的公積金管理可以和住房儲蓄金融部門實現並軌等。”嚴躍進告訴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