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日報》記者獲悉,4月10日,銀監會發佈《中國銀監會關於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決定進一步加強銀行業風險防控工作,目的是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切實處置一批重點風險點,消除一批風險隱患,在嚴守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的同時,進一步提升風險管理水準。
《指導意見》明確了銀行業風險防控的十大重點領域,既包括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房地産領域風險、地方政府債務違約風險等傳統領域風險,又包括債券波動風險、交叉金融産品風險、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外部衝擊風險等非傳統領域風險,基本涵蓋了銀行業風險的主要類別。
《指導意見》要求,堅持分類調控、因城施策,防範房地産領域風險。明確住房居住屬性。堅持分類調控、因城施策,嚴厲打擊“首付貸”等行為,切實抑制熱點城市房地産泡沫,建立促進房地産健康發展的長效機制。
《指導意見》要求,強化房地産風險管控。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建立全口徑房地産風險監測機制。將房地産企業貸款、個人按揭貸款、以房地産為抵押的貸款、房地産企業債券,以及其他形式的房地産融資納入監測範圍,定期開展房地産壓力測試。加強房地産業務合規性管理,嚴禁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産領域。各級監管機構要重點關注房地産融資佔比高、貸款品質波動大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及房地産信託業務增量較大、佔比較高的信託公司。
《指導意見》提出,加強房地産押品管理。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完善押品準入管理機制,建立健全房地産押品動態監測機制,及時發佈內部預警資訊,採取有效應對措施。
另外,在加強信用風險管控方面,《指導意見》要求從摸清風險底數、嚴控增量風險、處置存量風險和提升風險緩釋能力等四個方面入手。
《指導意見》還要求,提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風險緩釋能力。要求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上市融資、增資擴股、發行新型資本工具等措施,提高損失吸收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