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型財險緊急停售 銀研究機構退保或致流動性風險

2017-01-19 14:03:45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蘇向杲 責任編輯:王建麗 字號:T|T
摘要】1月16日,北京北四環的一家交通銀行網點的滾動宣傳屏上,某財險公司共贏3號産品依然在被推薦著,但銀行理財經理卻表示,該款産品已經于1月5日停售了。

  投資型財險于險企而言有兩大潛在風險,即投資風險與流動性風險

  ■本報記者 蘇向杲

  1月16日,北京北四環的一家交通銀行網點的滾動宣傳屏上,某財險公司共贏3號産品依然在被推薦著,但銀行理財經理卻表示,該款産品已經于1月5日停售了。

  共贏3號産品為一款投資型財險産品,此前,這類産品在銀行保險渠道頗有競爭力。

  隨著保監會對投資型財險業務監管收緊,近期《證券日報》記者走訪位於北京的廣發銀行、交通銀行、北京銀行、建設銀行等銀行網點發現,各銀行網點已經全面下線了投資型財險産品,即使時下正處於保險公司至關重要的2017年開門紅期間。

  記者後從一家財險公司獲悉,該公司從去年7月份就已經開始分批次限售、停售投資型財險業務,目的是“為繼續推進財險銀保業務産品結構轉型,促進中長期産品銷售規模的提升。”

  銀行:

  投資型財險已下線

  在走訪中,記者發現,多家銀行已經緊急停售了投資型財險。有銀行理財經理1月16日對記者表示,原先重點推薦的一款投資型財險目前已經下架,前兩天在網銀等渠道銷售的投資型財險産品,也會將資金退回給客戶,“總之不能賣了”。

  記者了解到,在今年開門紅期間三年期及以下壽險産品比較緊俏的大背景下,投資型財險的銷售較往年更為“火爆”。由於投資型財險有保障、投保門檻靈活,且擁有一定的收益,因此不少銀行都將投資型財險列在理財推銷單的醒目位置或銀行滾動宣傳屏上。

  從投資門檻來看,從記者拿到的一份某銀行停售前投資型財險銷售單來看,該行此前在售的投資型財險共有3款,分別為一年期、兩年期和三年期的保險,交費方式都為躉交,投保門檻均為1萬元,可投保多份。

  從保障金額來看,這3款産品無論投保多少份相同年期的保險,同一被保險人的同一保險標的其總保險金額上限為10萬元。另外,附加的保障金額為航意險10萬元/份,無論投保多少份相同年期的保險,同一被保險人的航意身故總保險金額上限為100萬元。

  從收益來看,這類投資型財險,一年期的投資收益率多在3.5%,三年期的投資收益率多在5%以上,和銀行理財(投資門檻多在5萬元)相比,投資型財險投保門檻較低,頗有競爭力,因此這類産品此前在銀行的物理網點、官網、手機銀行鋪開銷售。

  險企:

  去年開始逐步停售

  近期,有媒體報道保監會將收緊投資型財險的銷售額度,而據記者了解,業內重點銷售投資型財險的公司,早在去年就逐步限制這類保險的銷售額度,並分銀行、分時間批次停售。記者獨家拿到的一份某財險公司《代理業務停售安排的通知》(下稱“通知”)顯示,該險企從去年7月份就開始著手限售、停售投資型財險業務。

  通知表示,“為繼續推進財險銀保業務産品結構轉型,促進中長期産品銷售規模的提升,經集團及財險總部研究決定,繼投資型財險1年期産品代理業務停售後,自本日(2016年7月22日)起正式啟動2年期産品的代理業務停售工作。”

  該財險公司要求各業務部門做好與合作銀行的溝通工作,正確傳達公司業務策略的調整安排,取得銀行的支援與配合。對停售時間有特殊需求的銀行,相關渠道須報告財險總經理室及集團銷售中心,經認可後,方可按約定時間停售。各渠道需在2016年8月1日前,將停售時間確認結果反饋至銀保業務系統管理部。

  同時,該公司要求業務部門,自停售時點起,各銀行渠道禁止受理或行銷相關産品。屆時起,銀保通、網銀及理財險核心等承保系統也將做相應控制。要求做好停售後的未了事項清理工作,及時清點並收取單證及業務材料。在停售時間之後的3個工作日內,處理完畢所有在停售時間之前的已投保未出單的業務,過期將禁止出單。

  研究機構:

  退保或致流動性風險

  研究機構分析,目前保監會收緊投資型財險與其潛在的兩大主要風險有關:投資風險與流動性風險。

  投資方面,畢馬威在報告中稱,就資産配置而言,傳統上,保險公司最主要的投資品種為各類債券,包括國債、金融債、高等級企業債等。目前中國的利率水準和信用利差水準處於歷史低位,且仍有繼續下降的可能性。通過比較目前市場流行的聯動利率型産品的負債成本以及同期限的各類債券的到期收益率,發現僅僅依靠傳統的債券投資支撐負債成本存在較大的壓力,尤其對於期限較短的産品。

  同時,財險公司需要一定程度的資産負債錯配(如短債長投)來提升投資收益率,或者投資到更高風險的資産當中以提高投資收益率,如股票、不動産、信託、較低評級債券等,但這些舉措也增加了公司面臨的風險。根據目前的資本市場數據,與短期産品相比,中長期産品的投資壓力較輕(如7年期AA級企業債超出負債成本約30bp,10年期AA級企業債超出負債成本約60bp),財險公司可以考慮開發更多的長期産品,但長期産品也對財險公司的投資能力和風險管理能力提出了更多挑戰。

  流動性方面,浙商證券研究報告也指出,銷售投資型理財險的財險公司往往需要大量短期的可供支付現金流。保險機構拿這些現金投資股市和配置非標資産,也存在期限錯配現象,如果産生流動性風險,加之險資在股市中發生虧損的話,將進一步加劇流動性風險,引發流動性危機。

  畢馬威也指出,如果出現大規模退保,或者資産負債期限錯配嚴重(如上一批産品到期需要支付,而資産流動性不佳或出現違約,新産品銷售又跟不上的情況),或者公司聲譽出現問題,可能會造成較大的流動性風險。

  數據顯示,目前中國市場上有8家公司在銷售非壽險投資型産品,包括安邦財險、天安財險、平安産險、人保財險、眾安保險、華泰財險等。截至2015年年底,該類産品的存量規模超過30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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