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中小學食堂不得出售剩菜

2016-01-11 15:40:58 來源:中國網山東 作者:張冉冉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根據規定,中小學校食堂必須辦理餐飲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並接受其管理、監督與指導。學校食堂要合理制定學生每週的飯菜、食譜和用餐標準,建立由學生、家長、教師代表等組成的膳食委員會,參與監督食堂管理工作。

  中國網山東泰安1月11日訊(記者張冉冉)近日,泰安市政府網站公佈了《泰安市中小學食堂管理辦法》,要求食堂不得出售剩菜,不得制售冷葷菜、涼拌菜、生拌菜,逐日逐頓還要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根據規定,中小學校食堂必須辦理餐飲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並接受其管理、監督與指導。學校食堂要合理制定學生每週的飯菜、食譜和用餐標準,建立由學生、家長、教師代表等組成的膳食委員會,參與監督食堂管理工作。

  學校食堂、設施設備不能使用危舊校舍。食堂必須遠離污染源,距離垃圾堆、廁所25米以上,應在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的影響範圍之外。

              熱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