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需補交土地出讓金 對樓市影響不大
細則第36條規定,小區內道路、綠地、公用設施等登記為業主共有;第97條規定,不動産資訊的查詢主體限定權利人、利害關係人、有關國家機關三類主體。
不動産統一登記正式落地,這一政策是否會影響樓市呢?
濟南市民王慎元正以總價60萬出售一套82平的房子,由於買方辦理貸款耽誤時間,交易時間由去年11月份拖延到了今年,根據不動産登記的新規定,王先生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比例是房産交易額的1%,也就是説王先生要交上6000多塊錢的費用,才能辦理房産過戶。
濟南市民王慎元説,“我要是知道有這個稅,我賣的價格就會高一點了,關鍵是我不知道呀,1%的稅,因為等貸款,拖後了。”
王慎元要賣的房子在濟南興濟河小區,屬於濟南市直房改房。濟南從1月1日頒發新的不動産證,房、地合一後,再辦理房改房交易,就得補繳這塊費用。
山東中住地産經紀有限公司權證部總經理邵淑靜説,“主要影響房改房或者省直房改房,現在對於這樣的房産,如果説你當時沒有繳納土地出讓金,必須補上這一塊稅。”
從2015年不動産登記開始啟動,到目前,市場反應上看,對樓市影響不大。濟南不動産登記中心運作一個月以來,交易量有2萬多件,基本與往年持平。因此,大家擔心的房産拋售潮並沒有出現。專家表示,房地産登記制度,只有和別的政策配合的時候,才會對樓市産生大的作用。
山東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李鐵崗説,“比如房地産登記制度和房地産稅收制度結合起來時,那麼可能會造成這樣一種結果,如果沒有結合使用,那麼他不應該造成這樣一種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