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關注的問題
一、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如果自願只生育一個孩子,能否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的獎勵優待?
答: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後,提倡按政策生育。對自願生育一個孩子的夫妻,不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等相關獎勵優待政策。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按規定的條件、標準、年限,享受各項計劃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已經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優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還。
二、2016年1月1日之前只生育一個子女、尚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是否仍可以申請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答: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可以按照原條例規定,經本人申請所在單位或者村(居)民委員會核實,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三、新《條例》公佈實施之後登記結婚的公民,是否可以享受晚婚假?
答:新條例刪去了晚婚假獎勵,即新條例公佈實施之日起,登記結婚的公民,不再享受晚婚假的獎勵。在這之前已經辦理登記結婚手續的,仍可以按照原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晚婚假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