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
1為何要整合兩項醫保?城鄉分割負面作用顯現
2003年和2007年,我國針對農村人口、城鎮非就業人口分別建立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制度建立以來,覆蓋範圍不斷擴大,但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兩項制度城鄉分割的負面作用開始顯現,存在著重復參保、重復投入、待遇不夠等問題。
“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整合後,城鄉居民不再受城鄉身份的限制,參加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按照統一的政策參保繳費和享受待遇,城鄉居民能夠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醫療保障權益。”國家衛計委衛生發展研究中心醫療保障研究室副主任顧雪非説。
目前,我國全民醫保體系基本形成,覆蓋人口超過13億,但仍分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農合、醫療救助四項基本醫保制度。
顧雪非説,醫保制度不統一帶來的問題主要在於“三個重復”:同一區域內,居民重復參保、財政重復補貼、經辦機構和資訊系統重復建設。顧雪非認為,實現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基本醫療保險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只是一方面,還需發揮大病保險、城鄉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等多項制度的合力,切實提高保障水準,進一步降低居民就醫負擔。
顧雪非介紹,通過統一定點管理、整合醫保基金、整合經辦資源、提高統籌層次等措施,參保居民還可以享受到城鄉一體化的經辦服務。同時,制度整合後,實行一體化的經辦服務管理,消除了城鄉制度分設、管理分割、資源分散等障礙,城鄉居民醫保關係轉移接續更加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