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支付比例保持75%
意見指出,各地將均衡城鄉保障待遇,逐步統一保障範圍和支付標準。城鄉居民醫保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人員發生的住院和門診醫藥費用。穩定住院保障水準,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進一步完善門診統籌,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準。逐步縮小政策範圍內支付比例與實際支付比例間的差距。
此外,意見強調,整合後將統一城鄉居民醫保藥品目錄和醫療服務項目目錄,明確藥品和醫療服務支付範圍。各省(區、市)要在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目錄的基礎上,適當考慮參保人員需求變化進行調整,有增有減、有控有擴,做到種類基本齊全、結構總體合理。完善醫保目錄管理辦法,實行分級管理、動態調整。
“六統一”具體要求
一要統一覆蓋範圍。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
二要統一籌資政策。堅持多渠道籌資,合理確定城鄉統一的籌資標準,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差距較大地區可採取差別繳費的辦法逐步過渡。
三要統一保障待遇。逐步統一保障範圍和支付標準,政策範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準。
四要統一醫保目錄。由各省(區、市)在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目錄的基礎上,適當考慮參保人員需求變化,制定統一的醫保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目錄。
五要統一定點管理。統一定點機構管理辦法,強化定點服務協議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評價機制和動態的準入退出機制。
六要統一基金管理。城鄉居民醫保執行國家統一的基金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和基金預決算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