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疑
為什麼這些常見東西不能帶?
針對禁帶目錄中出現的一些生活中常見物品,地鐵安檢部門的相關負責人作出了解釋。
(一)空氣清新劑
危險成分:乙醇、丁烷、丙烷和壓縮氮氣
隱患:空氣清新劑屬於液體壓縮物,在陽光直射、高溫環境和其他意外受力作用下,罐內壓力偏高,可能導致爆炸起火。
(二)髮膠
危險成分:乙醇
隱患:髮膠都是用高壓的鐵罐包裝,放置於溫度超過40℃以上的地方有爆裂危險。
(三)殺蟲劑
危險成分:苯、甲醇
隱患:和前兩種壓力容器一樣,受熱、受劇烈震動會爆炸。
(四)油漆
危險成分:油脂、樹脂、顏料、催乾劑、增塑劑和各種溶劑隱患:油漆具有高度易燃性,揮發性大,受熱膨脹系數大,極易著火燃燒,與空氣混合,當濃度達到一定範圍,即達到爆炸極限時,遇明火或火花即能引起爆炸。
(五)香水
危險成分:乙醇
隱患:一般香水酒精含量80%,屬於易燃易爆的物質。溫度較高時,加速了香水有機溶劑的揮發量,香水瓶子一旦承受不了這麼多揮發出來的氣體,瓶子就可能發生爆裂。
(六)指甲油
危險成分:70%-80%的揮發性溶劑
隱患:指甲油屬於危險化學品,其中的硝化纖維素在空氣中易自燃。
(七)花露水
危險成分:乙醇
隱患:花露水中含有75%的酒精和5%的香精成分,一旦靠近火源就會燃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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