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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航企黑名單有先例
國內第一家明確設立了“旅客黑名單”的是2005年開航的春秋航空。2007年,幾十名旅客因要求航班延誤賠償未果,霸機15個小時之久,影響到後續的8個往返航班,2000余名旅客不能正常出行,直接經濟損失達十余萬元。事件平息後,春秋航空將曾經帶頭霸機的十多名旅客列入“暫無能力服務旅客名單”,後又因霸機旅客主動認錯,春秋航空決定將這些被記錄在案的旅客從“黑名單”中取消。
而再次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的,是2008年的廈航拒載案。當年曾與廈門航空發生勞動爭議的原廈航安全員范後軍,因連續5次乘坐廈航航班被拒絕登機,認為自己被廈航列入“黑名單”,遂起訴至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不過,最終法院認為廈航的行為不構成對范後軍人格權的侵犯,駁回其全部訴訟請求,由此引發了關於旅客黑名單的熱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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